一、2018年、2019年审计工作成效
(一)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实施完成审计项目61项,审计后,应上缴并已上缴财政2122.47万元,核减工程造价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429.21万元,应调账处理及归还原渠道资金211.31万元,已调账及归还原渠道资金157.30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108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4项。
(二)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县审计局实施完成审计项目44项,审计后,应上缴并已上缴财政1759.34万元;核减工程造价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969.10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55.62万元并已归还;应调账处理3373.71万元并已调账;被采纳审计建议93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17项,涉及金额474.63万元。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8年审计发现问题161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159个,占98.8%;后期督促完成整改2个,占1.2%。
1.对2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的6个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已对全县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核算管理提出规范要求,并对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提出控制措施,加强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未及时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已划缴国库,县人社局已对养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进行规范管理,县教育体育局已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补助和营养餐补助发放管理。
2.对1项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情况“一条线”审计查出的7个问题已整改。县扶贫办采纳了审计意见,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并对账面未反映的离退休费收支作了账务处理;江坡、新桥镇政府收回了扩大支出范围支付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培训及招聘会误工补助0.14万元上缴省财政;县人社局完善了以拨作支的劳务协作资金报账手续;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已经实施;共和镇新甸村委会沪滇产业项目调整变更已得到上级批复;县人社局已对列入就业扶贫车间奖补的企业进行清理核实,剔除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2家。
3.对4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10个问题:一是期限内已完成整改9个。滇中引水工程勘察实验性工程凤屯隧洞2号施工支洞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3个问题,凤屯镇政府已收回多兑付的补偿款,清理核实了土地林地征占用面积,重新签订和完善了征地协议。2018年脱贫攻坚审计查出的7个问题,蟠猫、戌街、凤屯、共和等乡镇已将未及时清理的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7乡镇已将2017年农村危改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县财政局及各乡镇对已完工扶贫项目资金完成了报账,戌街乡政府已将闲置的大水桥中心村项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建设规划进行统筹,县林业局已督促承包人和农户加强对花椒树中后期管理,县住建局已提出措施加大农村环境提升配套设施的利用效率。二是后期完成整改1个:安乐乡政府已督促绿源林果种植合作社先后2次向村民支付了拖欠的土地流转租金37万元;剩余资金已重新签订地租支付计划和相关协议,按照约定完成整改。
4.对38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的73个问题:一是期限内已完成整改72个。38个建设项目核减多结算的工程造价1429.21万元已完成整改,13个建设项目上缴财政结余资金685.80万元已上缴,2个未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项目已办理竣工验收,1个超计划投资的项目已补办追加投资计划手续,17个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保障房建设项目已进行备案,2个多支付工程款的项目已全额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二是后期完成整改1个:左脚舞文体中心(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多支付的工程款剩余部分16万元,双方已签订还款协议,在另一个建设项目中全额收回。
5.对13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54个问题已整改:4个单位共收回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发放安全行车奖或补助补贴、购买保险的违规资金2.45万元上缴财政;1个单位收回违规发放的考核奖金1.07万元上缴财政;1个单位因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购买礼品的问题,县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7个单位共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3.66万元上缴财政;对挤占的专项资金,2个单位已上 交 财政4.34万元,1个单位调账归还原资金渠道0.6万元;5个单位共上缴财政存量资金45.71万元;4个单位已调整账务规范会计核算;3个单位规范了以拨作支资金的后续报账管理;7个单位补记了固定资产129.99万元;3个单位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已上缴财政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319.84万元;12个单位采纳审计意见,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1个单位上缴了非税收入和已注销协会的结存资金15.42万元;对原经信局审计延伸企业和乡镇发现的乡镇电商服务站项目中标公司串通投标的问题已移送县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管,该公司虚列支出骗取的财政补助资金26.76万元已追回上缴省财政,违规拨付的资金15万元已追回上缴省财政。
6.对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的4个问题已整改。新桥镇政府制定完善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预案和工作台账,进一步加强管理,敦促荣华砂石料厂进行了林地恢复。
7.对2个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查出的4个问题已整改。2个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强化了信息系统管理。
(二)2019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149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1.对2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的6个问题已整改。县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3288.64万元划缴国库;严格按照预算范围列支资金,做到先预算再列支资金;落实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对应列往来款误列为偿债准备金支出2340.24万元补齐借款合同,进行了调账处理;对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暂存款45.40万元已查明原因进行调账处理;2020年起采用财政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后,项目库管理已基本规范。
2.对61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的17个问题已整改:
一是预算资金拨付方面:2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实拨账户14.7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9个单位“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51万元、17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52.95万元、4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9.12万元、7个单位未全面列支“三公”经费25.84万元、3个单位未全面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10.48万元、24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5.91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1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0.60万元已向个人收回;1人违规领取农村低保0.42万元已收回上缴省财政。三是非税收入征缴方面:6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86万元已将上缴县财政;四是存量资金方面:6个单位应缴未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59.31万元已上缴县财政;五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5个单位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7.18万元,1个单位应列未列在建工程107万元已补记相关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六是账务核算方面:3个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推进落实不到位,8个单位未按会计准则及时核算并装订会计凭证已整改完毕。
3.对4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13个已整改:针对2016年至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审计调查存在的5个问题,牟定县水务局已建立了工程分级负责制、建后管理机制并调整了工程价款,挤占资金已如数上缴财政;针对我县2019年脱贫攻坚审计查出的3个问题,重复贷款小额信贷资金35万元的问题,已由农行收回15万元,信用社收回15万元,小额信贷转商业贷5万元;项目资金结余未缴财政180.97万元的问题,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小额信贷实际用款企业使用情况不明晰,专业合作社超范围选择租赁、承包公司(企业)的问题,已提前收回企业承包合作社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 242万元,剩余资金由承贷银行与承包企业对接并制定出还款计划,到期足额归还。针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查出的2个问题,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牟定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制定下发了《牟定县卫生健康系统应急资金管理办法》,已将应急资金拨付到相关部门及实施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县卫生健康局已责成项目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进行了应急物资储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针对江坡镇龙排村委会旧闸“9.30”水毁修复等31个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查出的3个问题,县纪委监委已追缴资金并开展了相关人员问责。
4.对20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的31个问题已整改:18个建设项目共核减多结算的工程造价969.10万元、4个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款241.73万元已向施工方追回;7个建设项目共上缴财政结余资金1205.76万元;2个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136.44万元已补办追加投资计划手续;1个建设项目公用经费支出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上缴财政。
5.对6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48个问题已整改:2个单位上 交 财政非税收入21.22万元;4个单位共上交 财政存量资金151.80万元;2个单位共收回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发放工作质量考核奖及职位津贴、超标准收取学生补卡费用98.76万元并上缴财政;2个单位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70.92万元已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5个单位补记了固定资产43.17万元,核销固定资产120.80万元;1个单位补办了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审批手续;4个单位已对往来款长期挂账、少列支出、账实不符、账务处理错误查明原因进行了账务调整;6个单位采纳了审计意见,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1个单位改变资金用途10.50万元已整改。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实行收缴分离及代收款项收支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的问题,已将存入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纳入财务统一核算;茅阳中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学生营养餐及寄宿制补助、食堂收回自办经营期间未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要求进行管理、食堂物品采购界限不清,教师会议伙食支出与寄宿制资金、学生营养餐资金存在相互挤占、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学校食堂存货购、耗、存账务核算体系及定期盘点制度的问题已移送县教育体育局处理,县纪委出具了《监察建议书》,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进行了全面督查整改,已追回违规享受营养餐及寄宿制资金316480.36元,修改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及配菜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牟教联发〔2020〕1号规范性文件。2个单位部分中药价格未执行中药饮片定价差别化购销差率规定、药品集中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对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采纳了审计意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6.对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的4个问题已整改:蟠猫乡政府制定完善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预案和工作台账,进一步加强管理。
7.对新桥、安乐中心卫生院,江坡、蟠猫、戌街乡5个卫生院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25个已整改:5个卫生院违规发放工作考核奖和职位津贴214.75万元及3个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6.63万元的问题,已移送县纪委处理,县纪委已聘请第三方进行核查,对违规资金组织清退,启动相关问责程序;2个卫生院已收回违规发放资金上交 财政22.05万元;2个卫生共上交非税收入16.65万元;1个卫生院在建工程长期挂账122.89万元已调账转入固定资产;2个卫生院已补记固定资产67.18万元;5个卫生院采纳了审计意见,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
8.对4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5个已整改。县林草局违规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育林基金2.81万元,县委组织部违规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干部在线学习培训费8.59万元,县住建局多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3.86万元,多收城市占道费0.53万元,县人社局多收取社会保险费73.85万元的问题,以上4个单位已停止收取,全数清退并上交 财政。县财政局隐性债务数据及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及时与牟定县投资促进局、牟定县住建局沟通协调,补齐债务项目相关资料。
三、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计建设性作用发挥不够。受审计人员工作能力和审计手段所限,目前审计发现的多数问题仍停留在账目审计的角度,缺乏深度分析和宏观角度,审计建议就事论事,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设性不强。
二是审计整改缺乏法律和制度约束力。审计机关的审计执法手段单一,对拒不整改问题的缺乏强制性法律手段,无法促使其整改到位,加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难于形成整改合力;对屡审屡犯、审计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惩戒、从严问责的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力度不够。审计整改成果尚未真正与考核、任免领导干部和部门预算分配以及单位综合绩效考核挂钩。个别单位整改效果不明显,举一反三做得不够,导致屡审屡犯等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比如,多结算工程造价的问题几乎覆盖了所有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会计处理错误和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
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审计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审计人员使命感、责任感,鼓励和引导广大审计人员加强学习与研究,更新观念,开阔思路,提升审计职业判断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为宏观决策服务、为微观管理改进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审计整改建议。
二是突出以易发多发问题为重点开展治理式整改。集中力量整改屡审屡犯顽疾,如:针对竣工结算工程造价普遍虚高问题,应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程监管,住建部门及项目业主单位应该完善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预结算编制、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在合同条款中强化各中介机构责任,追究其违约和失责的经济责任,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和控制工程造价虚高的问题;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普遍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督查和指导,提高预算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确保会计业务信息的全面、及时、真实。
三是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整改合力。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
牟定县审计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