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管理城镇燃气企业、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
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拟订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乡特色风貌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使用;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5.承担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活动;推进建筑节能;负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乡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组织实施。
9.承担人民防空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计划和人民防空防护规划;提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和结算价审查;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划转事项与签订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备忘录》为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争取各级项目资金补助,进一步推动县城建设步伐,做到城镇化率达51.5%,比2020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59亿元,房地产从业人员增加15%,房地产从业人员报酬增加15%。建筑业总值增速为25%。持续关注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积极推进和实施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举全力推进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专项行动,助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强化城管执法,加强县城管理。
1.以“两业”发展为保障支撑城镇化建设。一是按照“扶优扶强、扶精扶专”的原则,培育一批建筑业骨干企业,加快形成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企业为配套、高质量劳务队伍为基础的建筑业发展布局,力争建筑业总产值比2020年增25%。二是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重视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力争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比2020年增11%,商品房销售面积增7.2%;房地产从业人员增15%,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15%。持续抓好2个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2.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切入推动城市更新。制定城市更新贯彻意见,抓紧制定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快推进2021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扎实推进老旧城区更新改造,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基础设施完善、防灾防疫设施完备、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文明和谐的宜居社区,连线成片推进城市更新。
3.以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为载体补齐短板弱项。以城市体检为抓手,扎实推进城市停车场、市政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建设,系统更新主次道路、背街小巷、老市场等,注重微改造和功能修补,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好县城中园路、新南路、茅阳路、中清路和学兴路5条街道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
4.以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为抓手提升建设品质。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三大要素,聚焦功能优化完善、环境美化亮化、管理服务提升、民族文化保护等,推进“特色+城镇”“绿色+城镇”“互联网+城镇”深度融合,以G56杭瑞高速特色风貌线、绿色生态线、精致景观线打造为示范带动,推动美丽公路、美丽景区、美丽乡村建设。加强进城景观节点、广场、主街道小景、小品设计打造,力争县城建成区绿化率达 40%以上。深入推进“六城同创”和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加快彝和园左脚舞风情特色小镇、茅州古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和沁园公园建设步伐,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把牟定县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5.以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促人居环境提升。结合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工作,全面推广实施“街长制”,制定出台以“街长制”为主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切实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城镇管理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街长制、城市化精细管理,持续强化城市综合执法,加大违章停车、私搭乱建等综合治理。加快县城5个片区专用停车场建设,推进停车泊位市场化运作,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统筹推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巩固县城环卫保洁和绿化管养市场化运作成效。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全面推广“721”工作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切实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52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21.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总收入15,574.26万元对比减少了6052.85万元,减少了38.86%。2021年度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争取到位的上级项目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县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也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8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81万元,占总支出的6.72%;项目支出9,594.58万元,占总支出的93.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总支出14,988.77万元对比减少了4703.38万元,减少了31.38%。2021年度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达的资金总量较上年减少,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原则下,结合县城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对部分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工程款实行暂缓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0.81万元。与上年694.07万元对比减少了3.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调出后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94.58万元。与上年14,294.7万元对比减少了4700.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原则下,结合县城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对部分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工程款实行暂缓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4%。与上年4,086.7万元对比增加了5030.76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城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及县城管网建设项目投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21.7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6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17.8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8.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59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30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用于支付县城污水处理厂2021年污水处理费;
4.城乡社区(类)支出3,04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5%。主要用于:①行政运行支出550.42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29.51万元;津贴补贴154.52万元;奖金11.94万元;绩效工资78.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万元;办公费3.9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86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1.02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劳务费138.76万元;工会经费5.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3万元,遗属补助0.47万元;生活补助0.1万元);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1.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县城更新体检工作和方案编制费100万元;县城龙川南路房屋征收工作经费0.5万元;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化对接扩容升级服务设备采购及服务费18.25万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项目支出32万元;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及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服务费2.8万元;购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制式服装支出12.7万元;支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记录仪服务费4.5万元;县城地下综合管廊PPP建设项目2021年第三季度贷款利息政府缺口补助支出225.4万元;牟定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成本费用支出20万元;2019年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工作经费支出5.56万元);③城管执法支出18.12万元(用于2021年增加城市管理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支出);④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58.5万元(用于支付县城更新项目前期经费30万元;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528.5万元);⑤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1.58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城市公厕项目建设支出33万元;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支出150万元;牟定县人民防空袭方案编制费8.58万元;牟定县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费1万元;2021年度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服务费19万元);⑥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75.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城市公厕项目建设支出3.1万元;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和爱国卫生“七大专项行动”补短板项目资金支出100万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护作业权承包费支出2.25万元;县城全民绿化建设项目支出49.79万元;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⑦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文明吸烟环境项目建设5万元;“美丽县城”创建2021年市政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支出100万元);
5.农林水(类)支出2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乡镇行政村公厕建设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5,37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2%。主要用于:①住房公积金支出33.72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②棚户区改造支出1812.45万元(用于2021年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支出);③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557.04万元(用于支付2021年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④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6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度以前已完工并通过竣工决算审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尾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72.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由于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在耗油量及修理费方面的支出都在逐年增加,由于2021年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一次大修理,所以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5.14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29万元,增长131.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24万元,增长14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万元,增长92.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由于我单位承担的职责较多,项目建设多,近两年来,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省级美丽县城,先后从其它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指挥部办公室,随着我单位这些工作量和临时机构的增加,公务接待也随之增多,导致2021年的公务接待支出数较上年增加1.05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原因:由于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在耗油量及修理费方面的支出都在逐年增加,由于2021年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一次大修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上年增加4.24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4万元,占76.58%;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占23.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开展、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单位的工作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过程中属于公务接待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26万元,与上年支出123.42万元对比增加50.8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为满足县城管理的需要,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在原30名城市协管员的基础上又增加招聘了10名协管员,因此2021年劳务费支出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86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差旅费1.02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劳务费138.76万元;工会经费5.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437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61.5万元,固定资产30.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852.4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43573.0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97.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6379.1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43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821.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增加,银行存款随之增加;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采购打印机及文件柜;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施工程项目增多,项目还未完工交付使用,暂时不能转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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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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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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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70.3 |
15661.5 |
30.85 |
0 |
21.38 |
0 |
9.47 |
0 |
2852.48 |
0 |
35825.47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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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0.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