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云财规〔2022〕22号)相关规定,依据目前下达我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补贴项目
根据上级资金下达情况,此次补贴项目是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是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是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
三、补贴依据及标准
(一)我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全县二轮土地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面积,每亩63.62元,详见《牟定县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贴资金补贴依据已确权登记的禁牧或草畜平衡的草原面积,标准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即∶草原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详见《牟定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面积及资金计划表》。
四、数据采集及资金兑付
各乡镇根据补贴依据,将补贴资金及面积下达到各村(居)委会,各村(居)委会根据补贴依据认真核实、计算到户面积及补贴资金,登录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下载各类补贴项目填报模板,将数据录入填报模板,导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进行社保卡匹,预警核实通过后,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包括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补助金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无异议后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数据确认,数据自动推送到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内网平台,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财政国库款调度情况及时进行兑付。兑付结束后如出现支付失败、退款的,由各村(居)委会在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外网平台“发放结果”处导出支付失败、退款数据,进行数据核实后重先上传确认后兑付。
五、资料收集上报
待单个补贴项目全部兑现结束后,由各村(居)委会在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外网平台“发放结果”处导出每次发放成功的到户数据,整理打印后签字、盖章上报各乡镇农推中心,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时间要求
各乡镇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兑付数据导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外网平台,进行社保卡匹,预警核实,确认结束。
七、特殊补贴对象情况处理。特殊补贴对象依据《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特殊补贴对象补贴发放有关情况处理意见的通知》(云财农〔2022〕249号)要求处理。
八、相关要求
(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
各乡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踏实完成农牧户信息核实更新工作,要按照政策落实要求,核实完善相关信息,确保奖补信息系统中农牧户信息与惠民患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农牧户的信息一致。
(二)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宣传工作。
惠民患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工作,从2022年9月份开始启用,目前仍存在宣传不到位问题,农户对新实施惠民患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知晓率低,部分农户还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部分农户办理的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未缴活,少数农户不会使用社保卡,各乡镇要加强惠民患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普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知识,提高补贴对象知晓度,提升补贴对象办卡、用卡主动性,县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定期对各乡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附件:1.牟定县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牟定县2023年草原补奖政策实施面积及资金计划表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牟定县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