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专题 >> 征地工作与补偿方案 >> 正文

土地征收预公告(牟政征启公告〔2023〕04号)

日期:2023年02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安下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戌街乡左家村民委员会左家第一村民小组,戌街乡白沙村民委员会观音塘村民小组;安乐乡安益村民委员会大香树第十四村民小组、化石第一村民小组、上村十一村民小组,力石村民委员会第四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海子哨村民小组、力石村民小组、新村村民小组,六渡村民委员会阿朵卡村民小组、上毕洗么村民小组、他不的第一村民小组、羊撒里第一村民小组,桃园村民委员会王家第一村民小组,羊旧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田坝心村民小组,直苴村民委员会直苴第一村民小组、三家村第一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3447公顷。

用途:能源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由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牟定县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安下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示意图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上一条: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牟政征启公告〔2023〕005号)
下一条:土地征收预公告(牟政征启公告〔2023〕03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