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牟定县龙虎水库调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戌街乡水桥村民委员会水桥寺村民小组,老纳村民委员会海田村民小组、下村第一村民小组,左家村民委员会果兴左村民小组、王家第四村民小组、左家村民小组,白沙村民委员观音塘村民小组、陆家凹村民小组,戌街村民委员会地且村民小组、花园村民小组,碗厂村民委员会竹园第一村民小组、碗厂村第五村民小组;蟠猫乡古岩村民委员会大古岩第三村民小组、大古岩第四村民小组、上八道河第二村民小组,龙泉村民委员会小古岩第五村民小组,蟠猫村民委员会朵基第二村民小组、朵基第三村民小组、母鲁打第二村民小组,双龙村民委员会孟家湾村民小组;共和镇余丁村民委员会张家村民小组、余新村村民小组,中屯村委会刘凹子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3.3655公顷。
用途:水利基础设施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定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由牟定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牟定县龙虎水库调水工程建设项目拟征地示意图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