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迈清小吃服务店未年报案
发布日期:2025-02-27
  来源:
  作者:  点击:[]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牟定县迈清小吃服务店未年报案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5]9号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通过纸质方式报送2023年度报告,被本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金额(元) |
3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13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5月 27日 |
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