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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沈x洪副食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发布日期:2025-02-27   来源:   作者:  点击:[]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沈x洪副食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5]7号

违法事实

2025年1月2日,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元旦、春节”市场监督检查中,在牟定县沈x洪副食店前方的货架上发现有:①、路路阳光烤脖香辣味6袋,每袋净含量40克,生产日期:2024/03/03,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浏阳市路路飞翔食品有限公司;②路路火锅烤脖2袋,每袋净含量40克,生产日期:2024/03/13,保质期:9个月,生产商:浏阳市路路飞翔食品有限公司。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过期食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元)

3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处罚机关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14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5年5月27 日

数据来源单位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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