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牟定县腾飞平价文具城未年报案


发布日期:2024-11-18   来源:   作者:  点击:[]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腾飞平价文具城未年报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4〕110号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03年8月1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从事办公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零售;卷烟零售。当事人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通过纸质方式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被本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元)

3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处罚机关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2日

公示截日期

2024年2月 日

数据来源单位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收藏    关闭

  • 主办:中共牟定县委 牟定县人民政府   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通讯地址: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24号   电话:0878-5211621
    邮箱:mdxzfxxzx@126.com   网站标识码:5323230004    
  • 滇ICP备06006566号-1     滇公网安备 53232302532308号    
  •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