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腾飞平价文具城未年报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4〕110号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03年8月1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从事办公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零售;卷烟零售。当事人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通过纸质方式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被本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元)
3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12日
公示截日期
2024年2月 日
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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