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牟环责停字〔2020〕3号
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责任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
法定代表人: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3097735××××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戌街乡铁厂村委会大冲村一社
2019年5月7日、7月17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你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采石场现场精细化管理措施未落实到位,石料生产降尘效果不明显、场区洒水不足、堆存石料和砂料(石粉)未遮盖,生产环节和场区粉尘、扬尘污染严重。2019年8月15日,我局向你采石场下达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牟环责改字〔2019〕5号)。2020年1月9日,我局再次向你采石场下达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牟环责改字〔2020〕1号)。经我局多次现场检查和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你采石场仍未完成整改,石料生产和场区粉尘扬尘无组织排放污染仍然严重。
以上事实,有2019年10月30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19年11月29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0年1月7日现场拍摄照片2张、视频3段、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0年1月9日现场拍摄照片2张、视频1段、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0年1月10日现场拍摄照片3张、视频1段、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0年1月15日现场拍摄照片3张、视频1段、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020年3月13日现场拍摄照片4张、视频4段、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等证据为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保部第30号令)第六条第(六)项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采石场停产整治。
你采石场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你采石场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向我局报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附有关整改落实前后对比图片)和申请整改验收。停产整治决定以通过整改验收之日起解除。
我局将依法对你采石场履行停产整治措施的情况实施后督察。
如你采石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牟定县人民政府或者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企业 名称 |
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
整治目标及要求 |
完成 时限 |
备注 |
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 |
1.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环境守法意识不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力。 |
切实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案例的学习,增强和提升生态文明理念、环境守法意识,认真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成立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抓好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目前,企业生产规模较大,石料生产工艺、生产环节、场区粉尘扬尘防控主要使用水资源。而长箐区域历来缺水,企业水资源短缺,根本无法满足日常生产及场区降尘控尘需要。 本次整治工作,企业需从水资源缺乏,现有水资源无法满足生产及场区粉尘扬尘防控的方向,改造提升生产及场区粉尘扬尘防控工艺、防控设施及管理措施。 通过整治,若不能确保日常生产及场区粉尘扬尘得到有效防控的,不予通过验收。 |
2.采场作业粉尘、扬尘严重。 |
采取措施,适时加强采场作业粉尘扬尘防控。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3.采场一侧土石分离系统扬尘明显,分离后弃土占用老牟元公路路段,弃土管理、清运不及时,清扫、保洁不力,弃土发散污染路面,扬尘污染严重,交通隐患较大。 |
老牟元公路横穿场区,土石分离系统分离后弃土占用公路部分路段(该路段必须作为场区加强管理),需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及时做好土石分离系统分离后弃土的清理清运和保洁,有效控尘、降尘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4.石料生产系统未封闭作业,石料破碎、筛分等环节喷淋、雾化等降尘控尘设施不正常运行,生产性粉尘污染严重。 |
石料生产系统密闭作业,生产过程中,必须同步开启、同步运行、正常运行喷淋、雾化等降尘控尘设施,严格控制生产性粉尘排放,严禁擅自停用或闲置生产线喷淋、雾化等控尘降尘设施。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5.整个场区精细化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系统下散落石粉清理清运不及时,场区堆存石料、石粉环境管理不规范,未采取严密围挡或采取有效遮盖措施,场区适时洒水力度不够和洒水不足、雾化炮不适时运行,石料装车未采取封闭或喷淋降尘控尘措施,有力、有效加强场区降尘控尘工作,场区粉尘扬尘污染严重。 |
落实现场精细化管理措施,适时清理石料生产系统下散落石粉,对场区石料、石粉采取不低于物料高度的严密硬质围挡或遮盖措施,做到规范堆存,场区布设的雾炮控尘设施需正常运行,场区需适时洒水降尘控尘,石料装车需落实封闭或喷淋降尘控尘措施,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和做好场区日常粉尘、扬尘防控等生态环保管理工作。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6.弃渣场(排土场)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必修单和建设项目环评、水土保持要求,规范建设弃渣场,并加强扬尘防控、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7.未编制备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2020年6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