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二、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3.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
五、申办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登记证、税务机构协议书(复印件);
3.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02.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职工。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人员新参保、续保:填写《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调令(聘用文件、报到证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职工工资表复印件;
2.人员减少:填写《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调令(聘用文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3.在职转退休:填写《楚雄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XX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信息申报表》或《干部退休呈报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4.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出国定居的,需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5.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六、办理时限
每月1-20日受理,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0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1.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未办理过参保手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辖区户籍城乡居民;
2.云南省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校学生,托幼机构幼儿;
3.持《云南省XXX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及其未入学(园、托)子女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办理方式
各乡镇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城乡居民参保,填写《XX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业务经办人员核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审核相关资料。
四、办理流程
各街道、社区、村小组经办点申报并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县(市)、区户籍城乡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成年人还需提交《云南省XXX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云南省XXX居住证》;
3.县(市)、区户籍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建档立卡人员,需提交民政、残联、卫健、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材料;
4.以上证件收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1.通过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即时办结;
2.通过民政部门、卫健部门、残联部门、扶贫办办理的,在每年业务办理期,于9月30日前将次年新参保人员信息报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12月25日前反馈结果。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1、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2、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21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04.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因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等信息事项发生变更的参保单位。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https://zwfw.yn.gov.cn/portal/。
四、办理流程
1.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提交相关变更事由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六、办理时限
每月1-20日受理,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05.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职工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https://zwfw.yn.gov.cn/portal/。
四、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反馈办理结果。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06.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服务对象
居民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
2.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提交变更申请;
2.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变更。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见附件5);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提供相关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1、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2、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21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07.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办理方式
1.现场查询:医保经办机构;
2.自助查询:医疗保险自助查询终端。
四、办理流程
现场或网上查询。
五、申办材料
1.单位有效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2.需求查询,提交对应材料及申请。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08.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服务对象
参加职工、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三、办理方式
1.现场查询:医保经办机构,各乡镇社保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
2.自助查询:医疗保险自助查询终端;
3.网上查询:通过向社会公布的网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
四、办理流程
1.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电话、医保网站等系统查询;
2.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在窗口查询打印。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09.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1.参保人死亡,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的;
2.医保关系转移,新转入地未设立个人账户的。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死亡:提供参保人死亡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等复印件;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
3.提供新转入地未设立个人账户说明、银行卡账户信息、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信息。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0.出具《参保凭证》
一、事项名称
出具《参保凭证》。
二、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后,次月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并开具《参保凭证》。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如代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1.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因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变动,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跨统筹区转出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后,次月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在原统筹区开具《参保凭证》;
(2)转入地收到《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寄往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应开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寄往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4)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的,需跟转出、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可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2.跨统筹区转入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后,可以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由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
(2)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寄往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后,开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寄往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4)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转移的,需跟转出、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可转移个人账户余额。
3.统筹区内医保关系转接
在本统筹区内工作调动的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只需原单位(或个人)办理停保,新单位(或个人)办理续保即可。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如代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https://zwfw.yn.gov.cn/portal/。
四、办理流程
1.有条件的地区上可采用电话、APP等备案;
2.参保人或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申办材料
1.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人或经办人填写《云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由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现场提交或电话传真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https://zwfw.yn.gov.cn/portal/。
四、办理流程
1.有条件的地区上可采用电话、APP等备案;
2.参保人或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申办材料
1.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人或经办人填写《云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由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现场提交或电话传真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https://zwfw.yn.gov.cn/portal/。
四、办理流程
1.有条件的地区上可采用电话、APP等备案;
2.参保人或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申办材料
1.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人或经办人填写《XX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7),由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现场提交或电话传真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5.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一、事项名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转诊转院到统筹地区外住院就医的参保人。
三、办理方式
1.医院办理;
2.医保经办机构;
3.网上办理:https://zwfw.yn.gov.cn/portal/。
四、办理流程
1.医院办理: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通过《云南城乡医疗保险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2.有条件的地区上可采用电话、网络、APP等备案;
3.参保人未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备案的,也可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备案。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1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
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 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一)门诊慢性病共25种病种: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III°、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幼年性皮肌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
(二)门诊特殊病共15种病种: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1.定点医疗机构;
2.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申请办理;
2.备齐相关材料后,由个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填写《特殊病慢性病申报表》,并提供3张照片;
2.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即可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备案。
六、办理时限
医疗机构即时办结(材料齐全);
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办结(材料齐全)。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5418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7.门诊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门诊抢救收费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清单;
3.异地安置人员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费用发票原件及明细清单;
4.病危通知及抢救记录;
5.急诊病历。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0878-5215418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8.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异地长期就医备案;
2.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转外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个人或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持相关报销材料到医保经办机办理。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诊断证明书(原件)、出院证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医院章);
3.外伤及在本统筹区外突发疾病的需要提供入院记录(包含主诉和现病史的部分)原件或复印件,都必须盖医院章;若有急诊抢救记录或者病危通知书的需要提交原件;
4.个人书面承诺书(自述因为什么至某地,在某地突发疾病或者受伤的经过、入院情况。外伤需说明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提供个人书面承诺书);
5.转外就医的需提供转外就医备案表原件;
6.填写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7.灵活就业及自谋职业人员需提供本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户主名、开户银行。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0878-5215418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19.产前检查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交医保费用报销窗口;
3.领取费用结算单;
4.费用划拨至收款单位账户。
五、申办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0.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交医保费用报销窗口;
3.领取费用结算单;
4.费用划拨至收款单位账户。
五、申办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4)出院证、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男女双方身份证件或男职工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4)出院证、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六、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1.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交医保费用报销窗口;
(3)领取费用结算单;
(4)费用划拨至收款单位账户。
五、申办材料
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放置或摘取宫内节育器、流产术、输卵管结扎或复通术、输精管结扎或复通术)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
(3)计划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
(4)门诊的提供病历本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
(5)住院的提供出院证、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6)取环的提供取环证明(原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2.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三、办理方式
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交医保费用报销窗口;
(3)领取费用结算单;
(4)费用划拨至收款单位账户。
五、申办材料
职工生育津贴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3.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一、事项名称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二、服务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的人员。
三、办理方式
由民政、残联、卫健委等部门,向医保部门提供救助对象身份信息,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直接资助,无需本人办理。
四、办理时限
由民政、残联、卫健委等部门,向医保经办机构在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救助对象身份信息,医保经办机构在医保系统中作人员标识,推送到税务征收系统,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在参保缴费是直接享受资助参保补贴。
2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服务对象
(一)特困供养对象、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三)三、四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
(四)城乡低保对象。
三、办理方式
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办理流程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申办材料
(一)门诊血透、癌症等疾病提交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诊断证明书;
3.发票原件(特殊病);
4.低保证1—4页复印件。
(二)重特大病住院提交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出院证原件;
3.诊断证明书原件;
4.发票原件;
5.《表九》原件;
6.低保证1—4页复印件;
7.街道出具的告知书(住院前开)。
(三)普通病住院需提交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2.出院证原件;
3.诊断证明书原件;
4.发票原件;
5.《表九》原件;
6.低保证1—4页复印件;
7.急诊证明原件。
(四)特别说明
若委托他人代领救助金,代理人需携带本人及患者身份证原件。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5.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医疗机构。
三、办理方式
1.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
3.协商谈判;
4.结果公示;
5.协议签订。
五、申办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简介,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并填写《楚雄州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审证明;
4.医疗机构所处经纬度坐标;
以上材料中证、照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申报时间:工作日即时受理。
办结时间:从资料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6579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26.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服务对象
定点零售药店。
三、办理方式
1. 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零售药店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审核评估;
3.协商谈判;
4.结果公示;
5.协议签订。
五、申办材料
1.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零售药店简介、药品经营品种及价格清单。并填写《楚雄州医疗保险协议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药店所处经纬度坐标;
以上材料中证、照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申报时间:工作日即时受理。
办结时间:从资料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27.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医院对账-结算-推送-结算确认-复核-结算确认汇总表;
2.每月1-5日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费用对账并打印对账单;
3.新增了“定点机构结算单据推送”功能,每月完成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后,生成的结算财务拨付单需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定点机构结算单据推送”操作,医疗服务机构端支付系统才能打印;
4.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待遇结算管理-定点机构结算单据推送;
5.定点医疗机构端打印结算拨付单。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5418
监督电话:0878-5215187
28.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
协议定点零售药店
三、办理方式
1.医保经办机构。
四、办理流程
1.零售药店对账-结算-推送-结算确认-复核-结算确认汇总表;
2.每月1-5日定点零售药店完成费用对账并打印对账单;
3.新增了“零售药店结算单据推送”功能,每月完成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后,生成的结算财务拨付单需在“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零售药店结算单据推送”操作,医疗服务机构端支付系统才能打印;
4.城镇职工-医疗待遇-待遇结算管理-零售药店结算单据推送;
5.定点零售药店端打印结算拨付单。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及监督电话
办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万寿路162号牟定县医疗保障局二楼大厅窗口
办理电话:0878-5215418
监督电话:0878-5215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