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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4月01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李雁翎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医疗保障和门诊减免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基层卫生院很多药品没有的问题

医保药品目录只是医师用药的参考,医院配备药品种类不受医保药品目录的限制,应当受患者病情及医师资质、医院诊疗水平的限制。《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凡例>中明确说明“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参保人员购买与使用不受<药品目录>的限制”,因而医保用药目录只是医保支付医保资金的参照,医院配备使用药品数量和品种不受医保目录的限制,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医院可以使用,只是不可以报销。医院可根据群众就诊情况及医师资质(从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方面,有一些药品比如一些抗生素和特殊药品必须取得一定资质的医师才可以使用)情况配备药品。

二、关于有群众反映能在医保报销的药品疗效都不是那么好的问题

医保药品报销是参照全国通用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目录的制定是由国家统一组织专家来进行,这些专家中既有来自大医院的著名专家,也有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专家。医院使用的医保药品都是由政府组织进行招标确定生产厂家和配送企业,整个过程都是公开透明,并且医院药品采购都是在政府指定的网上采购,由多个部门的监督管理。只有质量可靠、安全有效的药品才能进入医保目录,药品质量是可以保证的,但患者使用的效果是因人而异,每个患者情况不同,用药后产生的疗效就不相同。

三、关于医保减免报销不了的药品卫生院迟迟不进行采购的问题

医院使用药品不受医保目录限制,医院有需求的药品都可以采购,报销不了的药品只要患者同意可以自费购买。在下步工作中,县医保局将加强与县卫健局的对接,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药品配备保障工作,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四、关于2022年1月起有群众反映2021年还减免的慢性病药品或其它药品,2022年1月起出现无法减免的情况问题

2021年6月,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云医保〔2021〕64号)文件,文件规定“全省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凡是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医师只要做到对症治疗都可以报销,慢性病药品使用范围逐步放宽。药品不能报销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患者当年的门诊费用如果超过支付限额的(每人每年减免500元),无论开什么药都不可报销了。二是如果患者办理了慢性病手续,但没有按时复审也会导致到医院开药减免不了。三是医保目录的药品医院采购入库后,还要在医保系统进行编码对照,只有药品名称、规格和厂家都对照正确的药品才可正常减免,如果医院在药品入库和编码对照中任何环节出错,都会导致减免不了的情况。四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每年更新一次,药品有调出或调入目录的情况,若所使用药品当年被调出目录,也就无法报销。综上所述,药品费用减免不了有多种原因,有可能是患者自身的、有可能是医院的、有可能是因目录调整。下步,县医保局将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医院认真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并加强对群众的医保知识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五、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建议系统进行批扣问题

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职能已划归税务系统,经咨询县税务局负责两险征缴工作人员,告知因税务局目前使用的业务软件系统暂不支持保费银行端代扣业务,该项工作暂时无法实现。

六、关于在外企业参保职工五险人员证明建议系统查询问题

自2021年11月以来,县乡两级已同步上线智慧医保系统,支持户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全省范围内信息查询(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对于在省内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由乡镇医保办定期查询核实后统一标识并反馈给各村组;在省外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因职工医保采取按月参保缴费方式,为避免断保影响待遇享受情况的发生,建议依然由乡(镇)、村组收集参保证明等佐证资料。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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