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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2年06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袁管金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好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自2016年3月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工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干部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圆满实现楚大、楚姚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

截至2022年3月底,楚大、楚姚高速公路牟定段已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累计提供建设用地9123.39亩,拆迁坟墓1440冢,拆除房屋及构(建)筑物109户,完成企业拆迁11户,累计支付征地拆迁资金41383.01万元,尚欠群众、企业征地拆迁资金5110.25万元。

二、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矛盾化解情况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好你们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利益受损情况,我局(征地拆迁协调办公)积极协调,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征地拆迁资金,自2020年以来,累计上报各级关于争取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的报告、请示共计21次,争取资金1900万元,在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都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委、 县政府仍然审时度势提高站位,及时向县城乡开发投资公司等单位高息借款5004.62万元,有效缓解了“欠账征地”群众聚众信访、上访、阻工、阻路等问题。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至永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41号)文件第五条第四款“项目建设中,施工单位损毁的沟、桥、路、涵等设施和沿线群众构(建)筑物的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恢复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原则,积极协调楚姚、楚大指挥部、项目施工单位和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沿线群众,解决高速公路建设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受损修复、补偿等问题。截至2022年5月,协调解决了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建设施工震损群众房屋补偿34户,补偿资金26.6万元,彻底解决了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大跃进水库以前的群众房屋震损问题;通过协商、调解、督促施工单位解决因高速公路建设导致群众“沟桥路涵”受损修复、补偿问题共197件,剩余24件涉及“沟桥路涵”受损修复的问题正在协商解决中。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落实县委、县政府“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大向上请示、汇报和对下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镇、村、组干部和群众的配合与上级资金支持,认真做好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遗留问题和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尽快处理完楚姚、楚大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遗留问题,千方百计减少“欠账征地”等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时欢迎对自然资源管理其他方面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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