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祺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元双路牟定一中、散花路口红绿灯与交通标识不一致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很符合国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关注民生的政策要求,是一个切合实际和为人民群众着想的好建议。
接到你的提案后,我局立即组织县交警大队、牟定公路分局到牟定一中、散花路口进行实地查看,并核对当时红绿灯安装与路面标线的设计图纸,又结合目前路面实际认真整改,整改工作已6月20日全面完成。整改后,广大群众和驾驶员对此较为满意。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