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昌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综合素质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是一个为群众着想的好建议。按照《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落实<云南省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楚交安监〔2019〕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6个专项行动方案之一的《云南省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行动方案》已明确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运行步骤一是摸底动员阶段(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31日;二是全面推广阶段(2019年2月1日—11月30日);三是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2月1日—31日)。6个专项行动方案之二的《云南省营运客车和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一是规范教育培训内容,二是发放培训通用教材,三是优化教育培训模式,四是严格教育培训考核。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8年12月1日起到2019年12月底前,所有客运驾驶员(含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4.5吨以上普通营运货车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车主全部接受一次以职业道德、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考核。我局将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项开展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