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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答复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0年05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田孟英等代表:

现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长箐石场粉尘污染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长箐区域石场生产粉尘扬尘污染及石料外运途经道路破损严重、扬尘突出,群众出行难问题。2020年3月,县级相关部门按照《牟定县长箐采石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长箐4家石场实施了停产整治。整治后,4家石场建成了封闭式厂房,进一步加强了场区洒水和物料遮盖等现场管理工作,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控;4家石场和3家石料运输企业筹措资金,组建队伍,购置洒水车辆及路面养护工程车,加强了石料外运途经的哨戌公路及哨房梁子至长箐道班18公里道路的养护和洒水降尘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把长箐区域4家石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加强和加大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督促其切实履行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正常运行生产系统喷淋、雾化等降尘控尘环保设施,全面做好石场场区粉尘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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