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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赖国兵代表:

你在乡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森林山火防控及宣传的建议”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乐乡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入防火期,认真宣传,加强值守,全面落实乡、村、组、户四级网格长效机制,强化预防措施,汛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惩重罚,确保火源管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遏制。

你的建议紧贴我乡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今冬明春,我们将在牟元线戌街岔路口、河心岔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公路沿线粘贴宣传牌、悬挂宣传彩旗,并安排附近护林员轮流到公路沿线巡护,清山清林,清理盲流人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另外已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申报,在大弯山岔路口、戌街岔路口安装卡口和监控摄像设备。

感谢你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对我乡林业事业建设给予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的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为我乡林业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上一条: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函(牟农函〔202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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