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8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黑继彪代表:

你在乡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提高村委会办公经费”交由乡人民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基层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根据牟财办发〔2021〕53号文件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2022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第十条第(二)款公用经费支出中第8.4项明确,全县84个村委会公用经费各预算3万元/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进一步增加村级办公经费的预算支出,提高村委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对群众的服务能力。

感谢你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乡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为我乡基层治理贡献一份力量。

安乐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上一条: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号建议的函
下一条:安乐乡人民政府关于答复乡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