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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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转基因食品和转基因农作物种植监管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7年09月15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点击:[]

(议改建28号)

为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国务院于2001年5月23日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于2002年1月5日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条例》及三个配套规章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开始实施全面管理。牟定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的规定严格监管。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控制。每年按照农业部和省、州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方案,强化属地和源头管理,严把生产经营重点环节监管,对在我县辖区内的制种基地、种子经营企业(门店)生产经营的种子及时抽样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有效防范转基因育种材料和转基因种子非法扩散。2017年,根据农业部和省、州农业主管部门《关于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牟定县农业局及时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二是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县农业局内部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在春耕备耕、秋收冬种、购种、销种关键时节,对制种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到我县进行繁制种的种子生产企业及辖区内经营门店和乡村经销点全覆盖抽检,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落地。同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局面。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种植、经营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总的来看,我县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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