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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年08月24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牟政办发〔2017〕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牟定县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工作,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大质量”战略主线,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名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产品质量合格率稳中有升,经济软实力显著增强;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100%。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节能减排降耗成效显著,饮水水源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生态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三、重点工作

(一)夯实质量基础,构筑“品牌+”工程

强化质量体系认证,积极推进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认证工作。实施标准引领战略,加快构建具有特色的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推动、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律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定我县支柱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服务业等产业品牌培育规划,争创名优品牌及“政府质量奖”等奖项。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支撑作用,全面完成“牟定腐乳产业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完成“质量走廊”创建工作,依托服务平台优化改善全县质量战略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对重要产品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重点产品合格率。加大政府对提升食品药品、农产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10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达100%,验收交付合格率达100%。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开发和应用,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创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对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等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水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服务质量监管

社会公共服务、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旅游、商务、教育等服务业要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按照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的要求,从规范化、标准化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引导有条件的服务业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环境质量监管

以环境质量标准为基础,以环境检测体系为保障,强化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实施绿化工程,加强水源水质保护,加大水、空气、噪声、生态等环境质量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强重大污染源控制,加强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建立质量投诉(12365)、消费者投诉(12315)食品安全投诉(12331)等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效率,提升投诉办结满意度。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农资、建材、食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七)推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

加大对名优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品牌工程的培育与保护力度,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力争2017年新增省著名商标9件、获州政府质量奖1个、新增云南名牌产品2个、楚雄州优质产品5个、县政府质量奖3个、服务名牌一个;创建“质量走廊”11户;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以上;积极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葛根系列产品、大力石酒、喜鹊窝酒成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构建质量强县组织网络

质量强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层级、多部门、多系统,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大合唱”,构建质量强县、质量强镇(乡)、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的大质量工作格局,为有效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职责,确保质量强县工作顺利进行

1.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对质量强县工作负总责;召开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强县工作。

2.县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总结推广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认真贯彻实施食品相关产品和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消费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安全监管网络;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各类企业质量行为;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不断强化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计划地开展对企业法人、营销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使企业依法、守法经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3.县发改局工作职责:把质量强县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整体质量和竞争力;加强对外来投资及技术引进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促进外来投资企业引进高新技术,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扶持骨干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质量攻关;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质量工作和名牌战略。

4.县财政局工作职责:为质量强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将质量强县工作专项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5.县住建局工作职责: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推动各类相关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6.县农业局工作职责: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大力推进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建立和完善我县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以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优势企业和名牌农产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实行农产品质量监督控制,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等投入品以及贮存等环节的监管。发展标准、优质、高效、安全农业,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无公害消费。把质量工作贯穿于农业发展的始终,提高我县农产品在省内外市场竞争力。

7.县经信局工作职责:推动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组织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进技术进步;抓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推动企业开展节能降耗,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设备;开展“质量兴企”工作。

8.县环保局工作职责:加强环境保护,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标准,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科学有效的环境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环保监测能力和水准。

9.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和服务水平。

10.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及质量强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质量强县各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质量强县工作的重大活动、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倡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质量强县建设中来。广泛开展3·15、安全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环境保护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扎实开展质量普法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质量强县工作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培训,推进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立品牌过程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培养专业质量人才,为质量人才发展提供有利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

(五)强化目标,建立管理考核体系

建立质量责任考评和奖惩制度,制定和完善质量责任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把质量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在实施“质量强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问责制度。对质量强县工作不积极主动,行动迟缓甚至消极被动应付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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