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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日,县食安办发布《2018春节食品安全预警提示》,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注重食品安全。
一是不超范围、超供餐能力经营,做到“量力而行”;二是不经营销售假冒伪劣、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是不经营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经检验、检测、检疫不合格的食品以及未取得国家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四是不经营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五是集体聚餐尽量不加工四季豆、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六是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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