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能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政策、法规;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信访局的工作部署,提出全县信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提出信访工作建议。
2、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电、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信访局,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信访局,州委和州政府领导、州信访局,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批办、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
4、协调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案件。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县对乡(镇)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好全县信访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管理和办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及全县网上信访信箱。
7、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两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牟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自2002年11月成立以来,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发〔2011〕6号)、《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市党委群众工作局的通知》(楚编发【2011】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2011年8月25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与县信访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按照《关于核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人员编制〉的通知》(牟编字[2002]64号),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属参照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核定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根据2006年6月21日,牟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重新确定县级机关部分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牟编发[2006]10号),对县级单位人员编制重新确定如下:核定人员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2011年8月26日,牟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的通知》(牟编发[2011]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与县信访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县委群众工作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部门。核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人员编制在县信访局内部调整使用,年末有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信访局决算总收入17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5万元,占总收入的44%;其他收入97.00万元,占总收入的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4万元,占总支出的34%;项目支出121.94万元,占总支出的66%。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8万元。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能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政策、法规;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信访局的工作部署,提出全县信访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社情民意调研,提出信访工作建议。
2、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人民来电、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3、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信访局,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省信访局,州委和州政府领导、州信访局,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委办、县政府办批办、交办的群众信访事项。
4、协调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的信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案件。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县对乡(镇)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好全县信访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管理和办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及全县网上信访信箱。
7、完成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两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牟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自2002年11月成立以来,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发〔2011〕6号)、《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市党委群众工作局的通知》(楚编发【2011】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2011年8月25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与县信访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三)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按照《关于核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人员编制〉的通知》(牟编字[2002]64号),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属参照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核定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根据2006年6月21日,牟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重新确定县级机关部分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牟编发[2006]10号),对县级单位人员编制重新确定如下:核定人员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2011年8月26日,牟定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的通知》(牟编发[2011]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设立牟定县委群众工作局,与县信访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县委群众工作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部门。核定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委群众工作局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人员编制在县信访局内部调整使用,年末有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表已填好公开 见附件)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信访局决算总收入17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35万元,占总收入的44%;其他收入97.00万元,占总收入的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8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4万元,占总支出的34%;项目支出121.94万元,占总支出的66%。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8万元。
附件:牟定县信访局2014年决算表
牟定县信访局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