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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年09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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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牟定县公安局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公安工作的实际,牟定县公安局具体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及州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部署各项公安工作。

2、严格落实州局“平安”系列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依法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负责全县的居民身份证制作;领导和管理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4、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5、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查处、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各类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6、落实监所安全职责,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7、落实全县各种民族传统节日安保活动和上级部门交代的公安保卫任务。

8、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牟定公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训词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县委“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战略,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呈现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全县安全感满意度及执法满意度实现“双提升”,全县公安综合考评更是取得27年来第一名的突破,获得全州公安机关“2020年度打击防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打赢抗击疫情总体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严控社会面、核查接触者、守护隔离点,公安监所实施高标准全封闭管控,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和“六稳”、“六保”,有效服务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二是打赢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主动战。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对敌斗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严密防范暴恐活动,全县政治安全更加稳固。三是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案件清结、线索清仓、逃犯清零、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任务已完成。四是打赢突出违法犯罪严打攻坚战。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五是打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保卫战。严格落实重点人排查、风险评估、研判预警、日常管理、稳控处置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六是打赢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前哨战。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智慧公安得到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进展、法治公安建设迈上新台阶。七是打赢从严管党治警队伍建设持久战。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党建根基;根植理想信念,铸牢忠诚警魂;加强治庸禁庸,抓好主题实践;坚持从严治警,全面从优待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牟定县公安局为牟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属县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2020年末县委核定民警编制数157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民警职工人员1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县委核定公安协警编制数112人,实有协警数112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22辆,其中在编实有执法执勤车辆21辆,机要通讯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17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70.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年度收入5,170.85万元比2019年收入6,356.38万元减少1185.53元,减少18.65%,减少原因为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未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6,21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6.56万元,占总支出的61.28%;项目支出2,405.4万元,占总支出的38.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6,211.96万元比2019年度支出5,343,57万元,支出增加868.39万元,增长16.25%,主要原因为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公安局机关、看守所、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06.5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0.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9%。2020年基本支出3,806.56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3,861.03减少54.47万元,减幅1.41%,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5.4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2,405.4万元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1,482.54万元增加922.86元,增加62.25%,增加的原因是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3.58万元相比,支出增加868.38万元,增长16.25%,主要原因为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2.公共安全(类)支出5,10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1%,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辅警人员经费支出、留置看护队伍、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视频网络租赁和维修维护支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在职职工基本养老报销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1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4.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20年未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和节约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3.88万元比2019年158.27万元减少84.39万元,下降5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7.92万元,比2019年154.72万元减少86.8万元,下降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6万元,比2019年3.55万元增加2.41万元,增长67.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2020年未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和节约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2万元,占91.9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占8.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侦查破案、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车辆维修、燃油、保险、过路过桥等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接待、公共关系协调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99万元,比2019年487.19万元减少221.2万元,减少45.40%,减少原因2020年年初预算公安辅警劳务费功能分类发生调整,公安辅警劳务费调整到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牟定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801.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3.37万元,固定资产5,166.07万元,在建工程1,246.91万元,无形资产5.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资产总额6,276.18万元相比,2020年资产总额增加525.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0.7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01.43

383.37

5,166.07

2,067.42

408.39


2,690.26

0

1,246.91

5.0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支出,本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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