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流传持有《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独生子女证》(简称《独生子女证》)需要换成《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和办证程序等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属同一证件,只是在不同时期,发放的证明文书,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不需要换证。2000年前发放的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独生子女证》,一对夫妇只有一本。1999年6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0号《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后,改版为《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独生子女证》同时停办,新办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父母各持一本。根据2005年12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发布的《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过去已按规定领取的《独生子证》继续有效,可以凭《独生子女证》继续依法享受有关奖励和优待。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要求,我县于2021年12月31日止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方便群众,现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的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办证程序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条件、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附件2.《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特此通告
附件:1.《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条件、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2.《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