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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4年,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八大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压实学法普法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制定《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计划》《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4年度学法用法计划》,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每周例会集中学、专题党课及发放法律法规学习本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理论,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执法监管、行政许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法治建设工作,带头接受监督;分管领导牵头抓,统筹协同、上下联动,执法大队、宣传法规股室具体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落实《牟定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年终党政负责人按规定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述法专题报告,其余领导班子成员,股室长撰写述法报告。

(二)健全“八大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健全机构职能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机构职能规范化、执法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内部管理制度化、行政执法信息化、保障体系人性化、监管执法效能化7个方面的创建指标,完成了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二是规范权力运行;梳理完善生态环境权责清单共4类172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154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8项,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执行行政权力。三是依法行政许可,落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规范生态环境技术审查工作,依法及时受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5个,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共34个,参与并出具项目选址意见19个,督促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个。四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帮扶指导”活动,以普法促执法,以帮扶促发展,提高执法效能,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二是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续聘云南馨雅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环境执法事项、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合同签订等工作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法性审核、决策评估、决策失误纠错及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到位。法律顾问全年共出具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0项、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查意见8件。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所办案件通过国家稽查、省州县评查,无不合格件,续保持零复议、零诉讼。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坚持依法科学规范决策。一是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对上提请局务会、党组会议议题严格审核,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和结果。二是坚持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减免责”清单》要作,严格落实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和集体审议制度,按程序报州生态环境局集体讨论审议。

4.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力量,现有专业执法人员11人。二是聚焦能力提升,持续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轮流派员参加国家、省州组织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专项培训、生态环境监测业务能力提升等培训40余人次,组织1名新招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29人,持证率达85.3%。在2024年“绿剑楚雄”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中,我县荣获团体二等奖,1人获得个人三等奖。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防范环境安全风险。聚焦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城乡“两污”治理、自然保护区、园区工业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涉重金属、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及砂石料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核与辐射监管,加大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监管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开展“双随机”抽查260余家次。四是持续加大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8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五是大力推进执法服务,推行“执法+整改+帮扶”工作法。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执法监管和帮扶服务,全面排查梳理建设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扶企业积极整改环境问题,对10家企业和项目业主进行了生态环境问题提醒约谈,发出整改文书24份。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积极应对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了省生态厅和应急部门组织的应急监测业务、突发事件应对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州生态环境局为我局配发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个人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应急保障。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26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并完成备案。督促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三四是强化环境安全监管,防范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日常执法检查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34家非煤矿山和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向67家企业下发了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提醒函,督促企业强化环境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2024年,区域内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为全县社会稳定提供了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6.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问题44件,已全部办结,无生态环境信访积案。通过及时受理和答复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和意见,有效提升了企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

7.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主动向两级机关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办理理检察建议1件、监察建议1件。

8.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制定并落实《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单位支出预算予以保障,全年共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经费2.3万元。二是积极争取省州支持,为执法大队配齐完善了专业执法装备,统一采购配发执法制式服装14套,配置了373万余元执法监测设备,为执法监测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生态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电子显示屏常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2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15次。二是组织重点排污单位、重点企业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培训会议4场次,邀请专业机构组织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和系统填报政策解读业务培训4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对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案件涉案对象开展普法教育2家,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形成“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登记表80余份。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推动职责履行。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补齐生态环境执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二)坚持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重要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法律素养,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三)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工作措施,强化环境资源要素保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和信访化解工作,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五)坚持普法宣传,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学法用法,定期开展法治培训。持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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