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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18日   作者: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

一、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许可分析

我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目前,局行政许可事项保留了以下九项: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2.对中医(专长)认定;3.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4.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5.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6.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7.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补证);8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9.医师的资格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注销)。2023年受理审批行政许可案件7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1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7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3件,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办理并公示。

(二)行政处罚分析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含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对违反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进行了立案查处72件,普通程序案件21件,简易程序案件51件,处罚金额90700元。这些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开展,无违反相关规定情况发生,这些行政处罚案件已按要求进行了公示。

(三)行政检查分析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含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开展行政检查1155次,出具行政检查意见书159份,开展的行政检查涉及:医疗卫生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等。

(四)行政强制分析

我局行政强制职权有:1.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或者暂停销售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食品以及相关物品、2.强制消毒、3.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强制隔离、4.对出入检疫传染病疫区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采取下列相应的交通卫生检疫措施、5.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2023年没实施行政强制行政行为事项。

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重依据、重程序、重证据。在处罚决定审批中严格遵循《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制度》正常运作,简易程序处罚坚持备案制,杜绝了孤证处罚;一般程序处罚、听证程序处罚主体、依据、程序、内容、形式符合法定要件。2023年我局未发生一起行政执法过错事件,未发生因行政执法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分析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为牟定县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卫生行政执法具体执行单位,牟定县卫生健康局(含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1人,局机关有14人,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1人。

(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审核制度,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范围和执法程序。我局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人员,对一般程序案件进行合议后,程序开展后续相关事项。2023年无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三)积极组织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我局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法制审核员、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其余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评查小组。对2023年行政处罚的案件21件进行了自检自查。为确保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组织案卷评查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案卷评查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经自查自评,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后于2023年4月和10月参加了县级和州级案件评查,均达合格。

(四)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为群众解决困难。

我局建立了突发公共、医疗卫生重大事件应急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卫生投诉举报案件,同时,加大了对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我局共处理投诉26件,其中医疗事故类23件,公共场所类3件。接到举报电话或网上投诉后,医疗纠纷小组的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投诉受理登记,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调查,做到案件登记率、查处率、结果回复率均为100%,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

(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及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我局严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准确录入产生的行政处罚案件进入“两法”衔接平台,分析案件的社会影响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持续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加强案件评查工作,深入案件评析,切实提高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依托《法宣在线》及职工会等各平台,认真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学习,全系统要按照县委普法办的要求,加大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二)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落实,严格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及时查处卫生各类违法案件。

(三)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处置法》,做到依法行医,依法诊疗活动。

(四)加大行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关各职能股室及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按职责把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事项根据工作要求录入对应网站,实行数据共享,推动法治数据信息化建设。

(五)认真做好案件评查及“双公示”工作。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对作出的行政执法案件,认真开展自评自查,积极参与州县案件评查,加强案件评析,提高执法水平,按照要求开展“双公示”工作。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系统要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痕迹管理,完善普法台账及法治政府建设台账。局机关相关人员要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参加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提高执法水平。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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