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5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意见》楚办通〔2022〕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和《中共牟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主要包括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从而不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附后。
附件1.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2.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3.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4.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5.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牟定县民政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