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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司法局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年02月15日   作者: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牟定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二)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依法治理规划和法制宣传规划;督促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依法治理工作。(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管理律师所、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四)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五)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六)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服务所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民事纠纷、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七)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九)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下设七个基层司法所,局机关设置八个股室,一个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司法局主要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刑释安置帮教及法律服务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7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1.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7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1.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1.56万元(本级财力771.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1.5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7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71.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增资。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经费预算还未下达,无法作对比。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办公费5.24万元,印刷费0.5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电费3万元,物业管理费0.144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0.74万元,工会经费3.6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计划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牟定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指导下,各项工作目标是:

人民调解工作: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员专业化、专业化发展,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全县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完善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2.推广应用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2018年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案件120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维持在95%以上;3.通过转移支付资金,对全县7个规范化司法所以“四室一站”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形象。4.开展全县各类专题人民调解和司法所人员培训,强化基层工作的重要性。

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和教育矫正质量评估。1.全县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教育基地。2.全县截至2018年12月,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帮教特殊人群、维护社会稳定。

普法宣传工作:1.多渠道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普法实效;2.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坚定法治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3.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最大限度发挥基地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1.落实支付责任,不断扩大援助范围,计划2018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70件;2.完善便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3.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附件:牟定县司法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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