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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之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5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江坡国土资源所(牟定县江坡镇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878-535103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杨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江坡镇龙排村委会龙排村
| 532323103201JC00003F00020001
| 土地:122.04
房屋:202.6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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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普周鹏
江坡国土资源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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