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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作者:   来源:县税务局    点击:[]

牟税告〔2023〕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     

2023年 12月 5日         


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纳税人

 

序号

文书字轨

受托方纳税人名称

姓名

联系地址

委托代征范围

代征期限起

代征期限止

委托代征税种及附加

计税依据及税率

1

牟税委 〔2021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

*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

支付个人电信业务代办费涉及的税收

2021-04-02

2023-12-31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的 0.03,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 0.05,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税额 0.03,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增值税税额 0.02

2

牟税 委 〔20213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牟定县分公司

*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

辖区内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除外)且需要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依法缴纳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不含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

2021-06-01

2023-12-31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 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个人所得税 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1%,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额,5%,印花税 合同金额,0.03%0.05%0.1%,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额,3%,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额,5%

3

牟税 委 〔20221

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牟定县分公司

*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

辖区内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除外)且需要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依法缴纳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不含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

2022-01-06

2024-12-31

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增值税 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3%1%,个人所得税 代开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额,1%5%,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额,2%,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额,3%,印花税 合同金额,0.1%0.03%0.05%

公告日期

20231205

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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