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于2022年4月7日《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牟巩固振兴组发〔2022〕5号)批准建设,于2022年4月8日《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牟财农〔2022〕18号)下达项目资金19万元。项目于2022年4月12日开工建设,2022年6月18日竣工,项目完成了总输出功率为55.125KW的175块光伏组件及其配套相关设备安装全部建设内容。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于2022年6月22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工程,总体验收为合格工程,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2、项目设计及施工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项目施工规范,安全措施到位。
经牟定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电局、凤屯镇、项目施工单位、组成了项目验收组,对牟定县凤屯镇建新村委会光伏扶贫电站受2•22雪灾损坏修复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对照牟定县凤屯镇建新村委会光伏扶贫电站受2•22雪灾损坏修复项目的设计、安装、施工组织实施、并网接入、档案资料等工程建设内容逐一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组一致同意,总体验收为合格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具体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详见《牟定县凤屯镇建新村委会光伏扶贫电站受2•22雪灾损坏修复项目结算清单》,2022年6月20日办理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投资192384元,合同协议价款190000.00元,经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超投资2384元由项目施工方让利,项目建设单位不再支付超投资工程款。
正常发电情况下,电站每月收益资金7200元,年收益资金为86000元左右,每年能够解决8个脱贫人口就地就业,年人均实现就业收入9600元,项目的实施,有效巩固了凤屯镇建新村脱贫成果,解决了脱贫人口半劳力就地就业问题。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