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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牟定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5年1月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牟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牟定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19日至24日在牟定县城召开,会期6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牟定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牟定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和批准牟定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牟定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和批准牟定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牟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牟定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事项。
牟定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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