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适合牟定县城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系统,合理规划环卫设施建设,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创造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促进牟定县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县编制了《牟定县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7-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楚雄州规划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牟定县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一、公示单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示类别:审查前公示
三、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17日
四、 公示地址
(一)网上公布地址:牟定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dx.gov.cn/)。
(二)现场公布地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口、牟定县城中园东路县政府公务活动中心广场。
(三)牟定县电视台。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牟定县城茅阳东路15号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股”,邮编:6755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电话:0878-5211523
七、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与《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相一致,主要包括兴和、平屯、茅阳、金马、清波及散花六个村(居)委会,用地面积12.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作为《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专项规划,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7~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5~2035年。
(三)规划内容及重点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环境卫生现状评价、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及发展预测、城市环境保洁规划、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处置与管理规划、农村聚集点垃圾处理规划、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其他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
规划的重点是: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规划以及环卫设施规划。
八、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2、《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
3、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附:1、区位图
2、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图
3、中心城区公共厕所布点规划图
4、中心城区环卫设施分布规划图
5、中心城区垃圾收集点分布规划图
6、中心城区垃圾转运系统规划图
7、中心城区道路保洁分级规划图
8、中心城区水域保洁规划图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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