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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职能职责及办公地点等事项的公告

日期:2018年10月31日   作者:   来源:县税务局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楚税发〔2018〕63号),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设立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共和税务分局共3个派出机构,并于2018年10月25日正式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纳税人(缴费人)便捷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派出机构职能职责及办公地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职能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126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职能职责: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126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共和税务分局

职能职责:负责共和镇、凤屯镇、蟠猫乡、安乐乡、戌街乡、新桥镇、江坡镇7个乡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办公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126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牟定县税务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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