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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日期:2018年10月31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2018-6号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赵彩廷(身份证号码:532323********0038)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国用(2000)字第1939号 NO:000001840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县医院住宿区)

四、不动产权籍号:地籍号A-(29)-1F051021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18年11月15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上一条:县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职能职责及办公地点等事项的公告
下一条:县经信局关于牟定振源石化有限公司安乐乡猫街加油站放弃规划点建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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