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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侯芳)

日期:2019年11月05日   作者:   来源:县不动产中心    点击:[]

侯芳对坐落于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北侧化湖世居小区3-2-302室的住宅一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20.57平方米,原登记于李付云、侯芳2人名下共同共有的不动产(证号为:牟定县房权证牟房字第00013392号,)中属于李付云所有的产权申请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示。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牟定县城万寿路)。

联系电话:0878-5392660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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