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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牟定县华湛铝业有限公司静电喷涂铝型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19年09月17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静电喷涂铝型材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委会双树村

建设单位

牟定县华湛铝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委会双树村,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在保持年产2000吨铝型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喷涂产品、电泳产品、银白铝型材产品产量进行调整,电泳产品年产150吨不变,喷涂产品由原来年产200吨增加到1000吨,剩余的850吨为银白铝型材产品。技改项目在厂区内部,不新增占地,将原有的一个闲置框架结构生产车间新建成一个占地面积2020㎡的静电喷涂房,将厂区原有的1条静电喷涂铝型材生产线(包括喷涂前处理、静电喷涂、固化处理以及包装等工序设备)迁至新建车间内,淘汰更新部分设备,并新增1条木纹转印生产线,将厂内生产的银白铝型材加工成普通彩色铝型800t/a及木纹彩色铝材2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静电喷涂粉末通过旋风分离器和滤芯除尘器处理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墙体隔声、设备隔振及维护等减振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临近牟广公路一侧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达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营期产生的除尘灰、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处置,禁止随意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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