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杨 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牟定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对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为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深化改革,推进廉政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共实施完成审计项目61项,其中: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2项,部门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1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4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38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3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项,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2项。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725.48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6559.34万元。审计后,应上 交财政2122.47万元,已上 交财政2122.47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429.21万元,已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节约财政资金1429.21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94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6.94万元;应调账处理204.37万元,已调账处理150.3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108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4项,涉及金额165.59万元。
一、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92868万元,支出总计191278万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15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033万元,支出总计16279万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8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165万元,支出总计2090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5258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以来,财政部门加强预算和计划管理,着力盘活存量资金,聚焦脱贫攻坚,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各项刚性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总决算(草案)能真实反映我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客观情况。但是,通过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的报表决算数与实际支出数不一致;二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国库2173.72万元;三是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坐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2.34万元;四是全县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不降反增13.14万元;五是县财政超额奖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非税收入征收考核奖69.64万元;六是部分学校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补助和营养餐补助。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省、州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县审计局对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情况进行了“一条线”审计。县扶贫办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一是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接待任务清单;二是会计账面未反映离退休费收支2.23万元。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审计发现的问题有:一是江坡镇、新桥镇政府扩大支出范围支付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培训及招聘会误工补助0.14万元;二是县人社局劳务协作资金以拨作支16.73万元;三是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无法实施,导致资金结存575万元;四是共和镇新甸村委会沪滇产业项目调整变更未得到上级批复;五是县人社局将不符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政策条件的8家企业纳入扶持对象。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共实施民生专项资金审计4项。其中,对滇中引水工程勘察实验性工程凤屯隧洞2号施工支洞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审计发现3个问题:一是凤屯镇政府多兑付林地补偿款0.44万元;二是凤屯镇政府向未签订土地征占用补偿协议的农户兑付土地征占用补偿款48.46万元;三是项目涉及的土地林地征占用协议记载面积与实际支付补偿款统计的面积不一致。对牟定县2018年脱贫攻坚审计发现7个问题:一是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合计414.06万元;二是全县7乡镇2017年农村危改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合计467.43万元;三是部分扶贫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完工,共和镇、凤屯镇、新桥镇、江坡镇、安乐乡、蟠猫乡等扶贫资金支出未报账金额14229.20万元;四是戌街乡大水桥中心村项目闲置,未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五是花椒产业项目管理不到位,经济效益难以显现;六是部分农村环境提升配套设施闲置;七是云南牟定绿源林果种植合作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小屯村委会村民土地流转租金145.60万元。对牟定县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资金和牟定县2015年1000亩优质水果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等2项财务收支审计未发现问题。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共对38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送审金额42635.22万元,审定工程造价41206.01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1429.2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38个项目多结算工程造价合计1429.21万元;二是13个竣工项目结余建设资金合计685.80万元;三是3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项合计63.60万元;四是2个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五是左脚舞文体中心(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2140.54万元;六是保障房建设项目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县审计局对县委政研室主任段绍雄、县科协主席黑华亮、县民宗局局长杨金仙、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荣、新桥镇人民政府原镇长代银宝、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张正田、县卫计局局长李晓宏、县档案局局长经学芳、县司法局局长刘兆枝、县移民开发局局长姚云锡、县卫生监督所所长王政敏、县经信局局长刘家龙、茅阳二小校长彭兴盛等13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57.61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897.4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发放安全行车奖或补助、补贴,购买保险或土特产,涉及县委政研室、县民宗局、新桥镇人民政府、县职业高级中学、县经信局;二是违规发放考核奖金,涉及县司法局;三是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购买礼品,涉及县民宗局;四是违规报销差旅费,涉及县委政研室、县科协、县民宗局、县档案局、县司法局、县移民开发局、县经信局;五是挤占专项资金,涉及县司法局、县移民开发局、卫生监督所;六是存量资金未上缴财政,涉及职业高级中学、县卫计局、县经信局、茅阳二小;七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县委政研室、县交警大队、新桥镇人民政府、茅阳二小;八是以拨作支,涉及县科协、县司法局、县移民开发局;九是少计固定资产,涉及县委政研室、县科协、县民宗局、县卫计局、县档案局、茅阳二小;十是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涉及县委政研室、县交警大队、县经信局;十一是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涉及县委政研室、县科协、县民宗局、新桥镇人民政府、县职业高级中学、县卫计局、县档案局、县司法局、县移民开发局、茅阳二小;十二是县交警大队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依法注销牟定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且会费结存的问题;十三是在县经信局审计延伸发现,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项目中标人互农公司串通投标、编制虚假报账材料虚列支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共和镇违规拨付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问题。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2018年9月,对新桥镇人民政府原镇长代银宝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新桥镇存在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台账不健全、监督管理档案资料不齐全、基础数据难以有效获取,荣华砂石料厂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用途的3234.6平方米林地未按规定进行恢复,香草凹砂场、兴宏建材厂等2家砂石开采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问题。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对县交警大队信息系统审计发现,存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不健全、岗位职责不分离、机房设置不规范,部分驾驶员身份信息未按规定进行有效登记的问题。对县职业高级中学信息系统审计发现,存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不健全、机房管理不规范,系统登录账号密码管理及数据录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至今年审计时,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政法规问题,县审计局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各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和纠正,少部分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之中。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县审计局共发出《审计决定书》54个,已执行完毕35个,未执行完毕19个,即:县住建局对2012年、2013年、2015年的17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决定未执行完毕,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县广播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和编辑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左脚舞文体中心(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决定未执行完毕。
三、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加大项目库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和财政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避免资金闲置。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骗取、挪用、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并及时对项目经费进行决算,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积极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抓紧贷款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流动,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贷款的利用效率,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四)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支出。各预算单位要坚持厉行节约的要求,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的相关管理规定,“三公”经费预算要坚持按照“零增长”的原则进行编制和执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牟定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
牟定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项目 |
问题摘要 |
审计处理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牟定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
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的报表决算数与实际支出数不一致 |
责成县财政局清理规范全县预算单位公务消费情况,完整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
县财政局 |
2 |
牟定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国库2173.72万元 |
鉴于县财政局于2019年已将该资金划缴国库,此次审计不作处理 |
县财政局 |
2.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坐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2.34万元 |
责成县人社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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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县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不降反增13.14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严格控制和压缩全县“三公”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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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财政超额奖励县自然资源公安局非税收入征收考核奖69.64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并建议修订或废止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奖励办法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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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分学校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补助和营养餐补助 |
移送县教育体育局处理,建议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制补助及营养餐补助进行自查自纠,加强管理 |
县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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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牟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全县“十三五”以来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情况审计 |
1.县扶贫办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无接待清单 |
责成县扶贫办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县扶贫办 |
2.县扶贫办会计账面未反映离退休费收支2.23万元 |
责成县扶贫办将离退休费收支在账务中反映 |
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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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坡镇、新桥镇政府扩大支出范围支付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培训及招聘会误工补助0.14万元 |
责成江坡镇、新桥镇政府收回违规补助的0.14万元上缴省财政 |
江坡镇、 新桥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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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人社局挤占挪用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73万元 |
责成县人社局把挤占挪用沪滇扶贫协作资金2.73万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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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人社局劳务协作资金以拨作支16.73万元 |
责成县人社局完善以拨作支16.73万元的报账手续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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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无法实施,导致资金结存575万元 |
建议积极请示汇报,争取尽快得到上级批复,及时开展项目建设 |
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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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共和镇新甸村委会沪滇产业项目调整变更未得到上级批复 |
建议加强请示汇报及沟通协调,争取得到批复 |
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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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县人社局将不符合就业扶贫车间奖补政策条件的8家企业纳入扶持对象 |
责成县人社局认真清理核实相关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列入就业扶贫车间奖补对象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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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滇中引水工程勘察实验性工程凤屯隧洞2号施工支洞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建设项目财务收支审计 |
1.凤屯镇政府多兑付林地补偿款0.44万元 |
责成凤屯镇政府收回多兑付的林地补偿款0.4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
凤屯镇政府 |
2.凤屯镇政府向未签订土地征占用补偿协议的农户兑付土地征占用补偿款48.46万元 |
责成凤屯镇政府与涉及的农户签订土地征占用补偿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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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涉及的土地林地征占用协议记载面积与实际支付补偿款统计的面积不一致 |
责成凤屯镇政府对土地林地征占用协议面积与实际支付补偿款统计的面积进行核对,确保与实际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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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牟定县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
未发现问题 |
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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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牟定县2015年1000亩优质水果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
未发现问题 |
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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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牟定县2018年脱贫攻坚审计 |
1.以前年度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财政414.06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蟠猫乡、戌街乡、凤屯镇、共和镇人民政府自行将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 |
县财政局及各乡镇 |
2.全县7乡镇2017年农村危改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合计467.43万元 |
责成共和镇、凤屯镇、新桥镇、江坡镇、安乐乡、戌街乡、蟠猫乡人民政府自行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7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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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扶贫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未及时完工,共和镇、凤屯镇、新桥镇、江坡镇、安乐乡、蟠猫乡等扶贫资金支出未报账金额14229.20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及各乡镇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报账 |
县财政局及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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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戌街乡大水桥中心村项目闲置,未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目标 |
建议戌街乡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使已建项目发挥效益 |
戌街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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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花椒产业项目管理不到位,经济效益难以显现 |
建议县林业局督促承包人和农户加强对花椒树中后期管理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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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分农村环境提升配套设施闲置 |
建议县住建局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使村级垃圾桶和公厕发挥应有作用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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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云南牟定绿源林果种植合作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小屯村委会村民土地流转租金145.60万元 |
责成安乐乡政府督促云南牟定绿源林果种植合作社按协议约定支付村民土地租金,切实维护村民利益 |
安乐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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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7年度牟定县共和镇军屯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0.7万元 |
责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整改 |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2.项目资金结余16.99万元 |
责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项目结余资金16.99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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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桥镇桃苴等7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49.61万元 |
责成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整改 |
县国土资源局 |
2.项目资金结余83.67万元 |
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将项目结余资金83.67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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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牟定县2016年度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28万元 |
责成县发改局进行整改 |
县发改局 |
2.项目资金结余1.71万元 |
责成县发改局将项目结余资金1.71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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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牟定县中屯水库大石桥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47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进行整改 |
县移民开发局 |
2.项目资金结余5.87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将项目结余资金5.87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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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牟定县中屯水库库岸坍塌半山村整体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60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进行整改 |
县移民开发局 |
2.多支付工程款1.82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8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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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结余6.25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将结余资金6.25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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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牟定县共和镇军屯村委会马料田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5.16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进行整改 |
县移民开发局 |
2.违规扩大支出范围2.11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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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结余4.64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将结余资金4.64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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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13万元 |
责成县水务局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2.项目资金结余24.14万元 |
责成县水务局将结余资金24.14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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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牟定县共和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东清-共和水库)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12.83万元 |
责成县水务局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16 |
牟定县安乐乡抗旱应急集镇供水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3.71万元 |
责成县水务局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17 |
县委机要局屏蔽机房建设及损毁设施设备修复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3.04万元 |
责成县委办公室进行整改 |
县委办公室 |
2.项目资金结余1.55万元 |
责成县委办公室将项目结余资金1.55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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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81.91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19 |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二标段)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34.33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0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化湖南路一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65.97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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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化湖南路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31.60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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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化湖南路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14.01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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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龙池北路一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66.34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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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龙池北路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43.24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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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龙池北路三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142.33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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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龙池北路四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52.76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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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龙池北路附属工程一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3.76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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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牟定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龙池北路附属工程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10.45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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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牟定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红坡脚一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67.74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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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牟定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红坡脚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52.66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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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牟定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万寿路一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9.22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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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牟定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万寿路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36.03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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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牟定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万寿路附属工程一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13.68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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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牟定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万寿路附属工程二标段)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7.01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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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牟定县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五乡镇)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6.67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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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牟定县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6.93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责成县住建局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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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牟定县渝滇化工厂历史遗留铬渣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153.39万元 |
责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进行整改 |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
2.项目资金结余285.28万元 |
责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将项目结余资金285.28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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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牟定县广播电视台虚拟演播室和编辑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0.14万元 |
责成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整改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多支付工程款0.1万元 |
责成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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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 |
责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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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牟定县左脚舞文体中心(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192.14万元 |
责成文化旅游局进行整改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多支付工程款61.68万元 |
责成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61.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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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超计划投资2140.54万元 |
责成县文化和旅游局补办追加投资计划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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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 |
责成县文化和旅游局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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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牟定县2018年第一批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0.67万元 |
责成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进行整改 |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
2.项目资金结余8.81万元 |
责成地方公路管理段将项目结余资金8.81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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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牟定县2017年大中修及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0.08万元 |
责成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进行整改 |
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
42 |
牟定县戌街乡左家至姚兴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0.92万元 |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整改 |
县交通运输局 |
2.项目资金结余186.17万元 |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将项目结余资金186.17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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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牟定县高平、马厂村委会通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2.多结算工程造价1.30万元 |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整改 |
县交通运输局 |
3.项目资金结余12.39万元 |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将项目结余资金12.39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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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牟定县安乐乡安六公路部分支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6.82万元 |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整改 |
县交通运输局 |
45 |
牟定县啊橄榄村委会联丰桥至八道河通硬化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59万元 |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整改 |
县交通运输局 |
2.项目资金结余48.32万元 |
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将项目结余资金48.32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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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中共牟定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段绍雄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扩大开支范围0.19万元(违规发放安全行车奖、儿童节违规购买篮球和羽毛球拍发放职工孙子女合计金额0.09万元,违规购买油腐乳、香烟0.10万元) |
责成县委政研室收回违规发放的安全行车奖和儿童节违规购买篮球和羽毛球拍发放职工孙子女合计0.09万元全额上缴省财政;对违规购买油腐乳、香烟0.10万元的问题免于处理 |
县委政研室 |
2.违规报销差旅费0.09万元 |
责成县委政研室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0.09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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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应缴未缴财政0.04万元 |
责成县委政研室全额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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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少计固定资产0.33万元 |
责成县委政研室将少计的固定资产0.33万元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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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计核算不规范,部分账务错乱 |
责成县委政研室及时进行调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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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报销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 |
责成县委政研室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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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牟定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黑华亮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0.24万元 |
责成县科协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0.24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科协 |
2.少计固定资产2.92万元 |
责成县科协把少计的固定资产2.92万元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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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拨作支213.50万元 |
责成县科协今后严格执行支出报账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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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 |
责成县科协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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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杨金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1.47万元 |
责成县民宗局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47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民宗局 |
2.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2.48万元 |
移送县纪委,建议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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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规购买礼品5.03万元 |
移送县纪委,建议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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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规向非困难学生发放少数民族考入高校特困生补助0.50万元 |
责成县民宗局收回违规发放的补助0.50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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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计固定资产2.05万元 |
责成县民宗局将少计的固定资产2.05万元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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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分公务接待不符合相关规定 |
责成县民宗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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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刘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未依法注销牟定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费结存12.86万元 |
责成县交警大队依法注销牟定县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将结存资金12.16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交警大队 |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26万元(房屋租金2.67万元、利息收入0.59万元) |
责成县交警大队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26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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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他人经营使用 |
责成县交警大队对认真清理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情况,按照规定处理相关国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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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核算不规范21.27万元 |
责成县交警大队调整会计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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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新桥镇人民政府原镇长代银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发放补贴1.17万元(发放烤烟收购驻点干部生活补贴0.52万元、发放春节值班伙食补助0.65万元) |
责成新桥镇政府收回违规发放的各种补贴1.17万元上缴县财政 |
新桥镇政府 |
2.会计核算不规范1.38万元 |
责成新桥镇政府进行调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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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 |
责成新桥镇政府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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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牟定县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张正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为教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0.69万元 |
责成县职业高级中学收回违规支付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0.69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职业高级中学 |
2.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65.61万元,坐收坐支57.36万元,结余8.25万元未上缴财政 |
责成县职业高级中学将坐收坐支后的结余资金8.25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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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 |
责成县职业高级中学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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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牟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李晓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8.10万元 |
责成县卫计局将存量资金8.10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卫计局 |
2.少计固定资产0.42万元 |
责成县卫计局把少计的固定资产0.42万元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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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陪餐人数超标 |
责成县卫计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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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牟定县档案局局长经学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0.14万元 |
责成县档案局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0.14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档案局 |
2.少计固定资产105.52万元 |
责成县档案局把少计的固定资产105.52万元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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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 |
责成县档案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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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牟定县司法局局长刘兆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挤占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07万元 |
责成县司法局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1.07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司法局 |
2.违规报销差旅费0.98万元 |
责成县司法局收回多报销的生活补助0.98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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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规发放考核奖金1.44万元 |
责成县司法局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1.44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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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拨作支发放治保调解员补助101.23万元 |
责成县司法局今后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支出报账制管理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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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支出7.55万元 |
责成县司法局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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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牟定县移民开发局局长姚云锡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0.42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0.42万元上缴省财政 |
县移民开发局 |
2.挤占专项资金3.27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将挤占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3.27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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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1.46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将结余资金1.46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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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拨作支25.65万元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完善以拨作支资金的报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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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无接待清单,报销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 |
责成县移民开发局今后应严格按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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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牟定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所长王政敏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公用经费挤占专项资金0.60万元 |
责成县卫生监督所将挤占专项资金0.60万元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
县卫生监督所 |
57 |
牟定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刘家龙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319.80万元 |
责成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将结余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369.80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
2.共和镇结余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27万元 |
责成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督促共和镇财政所将上述项目结余资金27万元上缴县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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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项目中标人串通投标 |
移送县市场监管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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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互农公司编制虚假报账材料、虚列支出骗取财政补助资金26.76万元 |
责成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向互农公司追回虚列投资金额26.76万元上缴省财政,并督促互农公司按照协议书约定完成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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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共和镇违规拨付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 |
责成共和镇政府追回违规拨付的资金15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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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规报销差旅费0.32万元 |
责成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收回多报销的生活补助0.32万元上缴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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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购买土特产等2.92万元 |
给予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警告,责成今后应严格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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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校长彭兴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1.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0.90万元 |
责成茅阳二小将存量资金0.90万元上缴县财政 |
茅阳二小 |
2.少计固定资产18.75万元 |
责成茅阳二小把少计的固定资产18.75万元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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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核算不规范0.96万元 |
责成茅阳二小进行调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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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公函接待1.11万元 |
责成茅阳二小今后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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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新桥镇人民政府原镇长代银宝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1.新桥镇关于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牧草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未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未建立石漠化治理工作机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工作,未掌握本镇耕地质量等级和分布情况 |
建议新桥镇政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石漠化治理保障机制,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按照规定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工作,加强对耕地质量与数据的管理工作 |
新桥镇政府 |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部分监督管理档案资料不齐全、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难以有效获取 |
建议新桥镇政府应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台账,加强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的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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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荣华砂石料厂未经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234.6平方米,未按规定进行恢复 |
责成新桥镇人民政府督促荣华砂石料厂及时对未经审批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进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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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香草凹砂场、兴宏建材厂2家砂石开采企业未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责成新桥镇人民政府督促砂石开采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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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息系统审计 |
1.信息系统组织管理控制方面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岗位职责不分离、机房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
建议县交警大队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完善权限控制、职责分工控制,强化机房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
县交警大队 |
2.信息系统建设运用控制方面存在部分驾驶员身份信息未按规定进行有效登记的问题 |
建议县交警大队加强数据录入管理,对驾驶员身份信息按规定进行有效登记,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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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牟定县职业高级中学信息系统审计 |
1.信息系统组织管理控制方面存在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不健全、机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
建议县职业高级中学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机房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
县职业高级中学 |
2.信息系统运用控制方面存在系统所有账号密码及数据录入均由一个人负责,导致对人员自律性和业务素质依赖较高,加大了数据不可控性和人为干预风险的问题 |
建议县职业高级中学进一步改进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完善监管,保障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