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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河南省扬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县分公司牟定县龙虎水库调水工程第十一标段)

索引号:11532323015172462P-/2023-1215001 公文目录:劳动监察保障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

河南省扬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县分公司牟定县龙虎水库调水工程第十一标段:中屯至董官屯输水主管后段各分包单位及建筑工人:

河南省扬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县分公司牟定县龙虎水库调水工程第十一标段:中屯至董官屯输水主管后段工程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2月25日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河南省扬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牟定县分公司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3日)。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若在公示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将在公示期满后全额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举报投诉电话:0878—5215056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