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绍珍代表:
你在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医疗工作者待遇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你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关注。乡村医生是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承担着辖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传染病防治等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待遇的落实,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作为乡村医疗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全县91个村卫生室185名乡村医生,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54号)《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云卫办基层发〔2019〕3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开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统一为村医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城乡医疗保险;落实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非贫困村450元/人·月,贫困村500元/人·月)、整合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家庭医生签约补助、一般诊疗费,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乡村医生平均每月收入由2021年2500元左右到2023年提升至4000元。2024年,为提高边远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收入,我局再次优化整合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确保边远、人口较少地区的乡村医生收入不低于3000元/人.月,乡村医生待遇不断得到提高。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