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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 牟卫公罚〔2025〕11号

索引号:11532323MB1534477C/2025-0008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 名称

牟定县信达宾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32323MA6MH6MW9E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卫公罚〔2025〕11号

违法事实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床单、拖鞋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机关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处罚内容

罚款1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05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