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牟定晋美口腔诊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323MA7HBF639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卫传罚〔2024〕4号 |
违法事实 | 治疗室操作台面不符合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行为。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卫健局 |
处罚内容 | 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3日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