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乡村振兴局牟定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牟定县
支行关于继续做好2023年过渡期脱贫人口
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行牟定县支行,牟定县农村信用联社,
牟定县邮政储蓄银行: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 振兴的一项有效措施,更是激励脱贫人口增强诚信意识、自力更 生的重要手段。为稳定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继续做好 我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
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致富,根据县委县政府2023
年小额信贷存量资金要达到1亿以上,发放农户获贷率达到60% 以上的工作目标,现就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通知如
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策要求
(一)贷款支持对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对象为全县建 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各承
贷银行机构要严格审核贷款资质,符合贷款条件的“应贷尽贷”。
(二)贷款金额:5万 元 ( 含 ) 以 下 。
(三)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具体期限由承贷银行根据
农户需求,综合研判农户实际情况后确定。
(四)贷款利率:承贷金融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放款。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 执行;1年 期以上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5年期以上LPR 执行。
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五)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六)贴息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5年过渡期内(2021 .
2025年)继续给予脱贫人口小额信 贷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从中央、省、州、县级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统筹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借 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 款额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级乡村振兴部门通过防返贫监测系统
比对确认后,提交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将贴息资金发放到
借款人,对未按期还款及其他违法行为不能享受贴息政策。
(七)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农户 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 等非生产性支出、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 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严禁套取小额信贷资金用于偿还其他贷
款。
(八)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 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 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 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
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 周岁(含) — 65 周岁(含)之间。
二、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和责任划分
(一)政策宣传:7乡镇要继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 传,必须把《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告知书》 宣传告知到本辖区内的所有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详见附件 1),若全户外出务工的农户,务必电话告知,讲解清楚政策; 并于3月10日前把本辖区内的所有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单
提供给承贷银行。
(二)责任划分:按乡镇分片责任制,农行负责江坡镇,邮 储银行负责共和镇,信用社负责新桥镇、安乐乡、戌街乡、蟠猫 乡和凤屯镇。承贷银行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农户名册抓实小额信贷
的发放工作,集中力量入户核实贷款需求,明确告知农户是否可
以获得贷款或不能获得贷款的原因,并将核实名册在5月10日 及10月15日分2次按实际摸排情况报乡村振兴局备案;要认真 按政策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定位,科学制定贷款计划,根据贷款 户的产业特点、生产周期、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在符合政策、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贷款审批流程、
提升贷款审批效率,切实满足脱贫户及边缘户合理的贷款需求。
三、任务下达分解及贷款时限
为确保我县2023年小额信贷存量资金达到1亿以上,发放 农户获贷率达60%以上,现就2023年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分解下 达到各乡镇,具体是:共和镇发放金额1450万元、获贷农户290 户;江坡镇发放金额1450万元、获贷农户290户;新桥镇发放 金额1400万元、获贷农户280户;凤屯镇发放金额900万元、 获贷农户180户;安乐乡发放金额1200万元、获贷农户240户; 戌街乡发放金额600万元、获贷农户120户;蟠猫乡发放金额 150万元、获贷农户30户,全县发放金额7150万元、获贷农户 1430户,详见附件2《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任
务分解表》。
(三)贷款时限:2023年小额信贷发放工作到12月10日, 请各乡镇积极主动与承贷银行联系对接,配合承贷银行按时限发
放。
四、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各承贷银行要健全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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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流程和内控管理机制,认真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 查全流程管理,精准合规放贷,加强资金使用流向监测和风险排 查。各承贷银行要在承担自主放贷、审定主体责任的同时,切实 承担起回收逾期贷款的主体责任,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承贷银行清 收逾期贷款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催收方式,稳妥处置逾期贷款, 切实防范风险。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监督检查,严禁“搭便
车”“户贷企用”等违规行为。
附件:1.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告知书
2.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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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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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名称 |
可享受贷款政 策的脱贫户及 三类监测对象 (户) |
2022年底贷款存量情况 |
2023需要完成 贷款任务数 |
承贷银行 |
||
金额 (万元) |
户数 |
金额 (万元) |
户数 |
||||
1 |
共和镇 |
582 |
378 |
76 |
1450 |
290 |
邮储银行 |
2 |
江坡镇 |
609 |
488.1 |
101 |
1450 |
290 |
农行 |
3 |
新桥镇 |
630 |
550.04 |
129 |
1400 |
280 |
信用联社 |
4 |
凤屯镇 |
391 |
383.7 |
77 |
900 |
180 |
信用联社 |
5 |
安乐乡 |
552 |
546.29 |
117 |
1200 |
240 |
信用联社 |
6 |
戌街乡 |
1069 |
2913.84 |
612 |
600 |
120 |
信用联社 |
7 |
蟠猫乡 |
337 |
954.5 |
195 |
150 |
30 |
信用联社 |
合计 |
合计 |
4170 |
6214.47 |
1307 |
7150 |
1430 |
|
牟定县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告知书
为继续做好牟定县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切实满 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实现增收
致富,现将2023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告知如下:
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支持对象:贷款对象为全县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 款。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 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 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 款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
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 周岁(含) — 65 周岁(含)之间。
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 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 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转贷、 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严禁套取小额信
贷资金用于偿还其他贷款。
.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额度、期限及担保方式:贷
款发放额度在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具体期限 由承贷银行根据农户需求,综合研判农户实际情况后确定;贷
款免担保免抵押。
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利率:承贷银行以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 (LPR) 放款。1年期(含)以下贷款利率不超过1 年期LPR 执行;1年期以上至3年期(含)贷款利率不超过 5年期以上LPR 执行。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
(20212025年)财政继续给予全额贴息。
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所需证件及办理:贷款人夫妻双 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一卡通”(社会保障卡)等 相关资料,在2023年12月10日前,夫妻双方到本辖区乡 镇指定的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具体细节可到本辖区
乡镇乡村振兴办或贷款银行咨询。
宣传告知人签字:
被告知人(农户)签字按手印: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