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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 协商会议牟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3MB1544827M/2026-0001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2026年05月22日

杨晓燕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牟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县域内实施的提案》(第120号)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从战略全局对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出系统部署。

2025年12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云政办规〔2025〕9号)。确定3年建制计划,具体为:2026年底前不少于7个统筹地区建制;2027年底前不少于4个统筹地区建制;2028年底前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完成建制。首批建制的州(市)为: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文山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临沧市。已开展制度试点的昆明市将调整完善政策,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向国家层面明确的改革方向和政策规定过渡。按照《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州(市)级统筹,统筹地区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

2026年4月23日,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向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发了《关于征求楚雄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4月24日,我县分别向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县税务局转发了《关于征求楚雄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于4月30日向州医疗保障局反馈《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

《楚雄州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总体要求、实施时间、基本政策、管理服务、保障措施5个方面,明确了实施时间、参保对象、制度模式、统筹层次、筹资渠道、标准及方式、待遇保障、评估管理、支付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经办管理、基金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相关要求。将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及个人,长期护理保险费随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同步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未就业城乡居民),在2027年度及以后每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与居民医保保费同步缴纳。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约为15000元。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的,支付比例为50%左右;按单位职工参保的,支付比例为70%左右,鼓励向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适当倾斜。自2027年1月1日起,全州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下步,我局将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地见效,全力以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县平稳落地、规范运行、惠及民生,切实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