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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共和镇新甸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索引号:11532323MB1544827M/2025-00026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2025年06月18日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牟定共和镇新甸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牟医保处罚〔2025〕004号
违法事实2025年4月12日,县医保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查将共和镇新甸卫生院发现问题线索移交我局,4月24日,经我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牟定县共和镇新甸卫生院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政策、超量开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251.43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3159.54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重定点医药机构不得“复收费、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政策、超量开药”的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本局责令共和镇新甸卫生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违规费用5251.43元,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5倍的罚款4739.31元。
罚款金额(元)4739.3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0
处罚机关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6月18日
数据来源单位牟定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