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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给予温云龙医疗救助的公示

索引号:11532323MB1544827M-/2024-0506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主题词: 文  号:便笺,无文号 著录日期:

温云龙,牟定县安乐乡桃园村委会温家村小组居民,经牟定县民政局认定为2024年度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楚雄州总工会关于统一楚雄州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楚医保〔2023〕38号),对其认定前90天(含)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医疗保险中心实名反映。

牟定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