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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医疗保险中心关于给予陈得华医疗救助的公示

索引号:11532323MB1544827M-/2024-011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陈得华,牟定县蟠猫乡古岩村委会铜厂箐村居民,经牟定县民政局认定为2023年度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楚雄州总工会关于统一楚雄州依申请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楚医保〔2023〕38号),对其认定前90天(含)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医疗救助,救助金额3999.27元,大写:叁仟玖佰玖拾玖元贰角柒分。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9日,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

牟定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