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何某某(管理人员兼二衬施工班组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应急罚〔2026〕2-5号 |
违法事实 | 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许,牟定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安乐乡人民政府报告,在牟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大香树隧道工地,发生1起1名工人从操作台车坠落,后送医院抢救无效,导致1人死亡的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6.54万元。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内容 | 给予平潭综合试验区博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兼二衬施工班组长)何某某处人民币108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月10日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