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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牟)应急罚〔2026〕2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10259G/2026-000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牟)应急罚〔2026〕2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潭综合试验区博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563376****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应急罚〔2026〕2号

违法事实

2025年4月9日17时30分许,牟定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安乐乡人民政府报告,在牟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三合同段大香树隧道工地,发生1起1名工人从操作台车坠落,后送医院抢救无效,导致1人死亡的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36.54万元。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机关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内容

给予平潭综合试验区博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月10日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