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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11532323MB1810259G/2026-00019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3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无 著录日期:

为规范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涉企安全生产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持续减少,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达100%,隐患整改到期复查率、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办结率达100%,无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编制原则

在全面覆盖、地区均衡、相对侧重的原则下,结合“双随机”等检查方式,分重点检查企业、一般检查企业的形式,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事项进行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主要任务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重点检查的比例不低于计划的60%。依据分级分类执法原则,合理确定重点检查单位的范围、数量及其所属行业领域以及计划检查次数,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情况的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二次。日常执法检查计划执法检查企业131家(见附件1),其中重点企业87家,一般企业44家。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部署,适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具体企业名单随机抽取公布),方案根据工作情况另行编制。临时性执法检查在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以安全生产执法“利剑行动”为载体,重点查处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特殊作业、三违行为等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执法计划

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法要求,2026年我局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1家247次。(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有关教育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执法检查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各类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等另行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按要求有序开展。

六、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及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6年,我局监管股室参与行政执法的人员为12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26年各类工作日计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2940,计算方式如下:

1.需要纳入计划的总人数:按现参与监管执法的人员12人计

2.每人全年实际工作日:(365-52×2-13-9+6)=245

3.总法定工作日:245×12=2940

(“52”为全年有52个周末,共104日;“13”为法定节假日天数,“9”为楚雄州节假日,“6”为调休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100,计算方式如下:

1.从事事故查处、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总人数:6人,每周2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52×2×6=624

2.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主要为监管及安委办日常工作)总人数:5人,所需工作日:12×5×5=300

3.开展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总人数:2人,平均处理每起投诉举报约需4天,共计所需工作日:12×4×2=96

4.参加其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总人数:2人,平均处理每次联合执法约需2天,共计所需工作日:20×2×2=80

(往年每年平均处理举报12起左右,配合其它部门联合执法20次左右。)

(三)非执法工作日:1316,计算方式如下:

法定年公休假总数:10×8+15×4=140(应休假期为10日的8人,15日的4人)

事假病假:5×12=60

出差学习培训等:5×12=60

应急值班、党群活动、参加会议、指导下级等:

52×12+12×3×12次=1056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524计算方式如下:

(2940-1100-1316=524)

(五)应检查企业数:

按每家(次)2人共同执法检查,包括复查每家次2日计算,全年应当列入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为:

524÷2÷2=131家(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执法工作“谁监管、谁普法”“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担责”的责任制度。执法检查纳入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局长负责制,分管副局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具体承担监督检查工作责任,要定期分析计划工作执行完成情况,并统筹好检查事项。

(二)提前准备充分,规范执行计划。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在开展检查时做出正确的执法行为。各业务监管股室要严格按照计划细化各自监督检查任务,并编制季度检查计划。执法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工艺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并提前下发通知书,企业按要求提供监督检查需要的台账和安全资料,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优先安排到期必须进行闭环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下一轮次检查。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强化宣传教育,公正文明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执行执行扫码入企业,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按照“谁监管、谁普法”“谁检查、谁宣讲”的标准,检查人员入企后要采取安全培训、知识讲座、汲取事故教训、观看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好进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开展一次检查,就开展一轮安全宣传教育的要求,不厌其烦,让安全宣传入脑入心,切实提高企业老板、员工的安全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移交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对接到或者收到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或者举报,要按照规定程序分流处理,及时交办。

(四)做到严格执法,健全考核制度。检查人员要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各业务股室要定期对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要加强对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的法制监督,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相关股室和执法人员年终履职考评依据。

(五)严守纪律红线,强化协调监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得逐利执法、选择执法、过度执法、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专家参与企业隐患整改,不得谋取私利,不得损害群众、企业利益,要严格落实“安静期”和入企扫码报备,并主动接受监督。政策法规股要加强对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发现未按时完成检查计划的,应督促落实;发现未按要求依法开展行政检查或执法人员存在不当执法行为的,可要求其改正或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牟定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牟定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