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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3年度6000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索引号:11532323MB188942XX-/2022-1021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 文  号:无文号 著录日期: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牟定县2023年度6000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6000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牟发改产业〔202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和融资,招标人为牟定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牟定县2023年度6000亩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施工合为1个标段。

3.建设地点:牟定县7个乡镇。

4.建设内容及规模:

4.1土地平整工程

主要有土地平整、表土剥离、垒埂修筑、土壤培肥、翻耕,工程量如下:

①土地平整面积404.47hm²;

②平整土方量为841290.66m³;

③表土剥离面积137.8hm²;

④表土剥离方量409955.36m³;

⑤垒埂方量69873.34m³;

⑥培肥、翻耕376.16hm²。

4.2农田水利工程

主要农田水利工程有泵站、水池、斗渠、农渠、农沟、管道、农桥、涵管(洞),工程量如下:

①修建泵站10座;

②修建水池38座;

③修建斗渠13条,共15600m;

④修建农渠520条,共18200m;

⑤修建农沟73条,共27949m;

⑥安装管道10条,共64620.35m;

⑦涵管(洞)268道。

4.3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主要有新建、改建田间道路;新建、改建生产路,工程量如下:

①新建田间道路18条,共14400m;

②改建田间道路6条,共5400m;

③新建生产路25条,共13425m;

④改建生产路17条,共16941.3m。

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测、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下招标范围的权利)。

6.1勘测设计部分包括:

6.1.1工程所需的可行性研究(含概算编制)和规划设计(含预算编制),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6.1.2地形图测绘(比例尺不低于1:2000)、必要的地质勘察(调查)和测量成果报告;

6.1.3项目的竣工报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县级补充耕地核实入库、竣工验收资料等工作。

6.2施工部分应包括:

6.2.1项目的全部工程土建、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施工、竣工图测绘及相应的资料编制等工作;

6.2.2水生作物种植及管护;

6.2.3旱地作物种植及管护。

7.质量要求:

7.1勘测部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应的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保证数据准确、真实,技术成果通过相关部门认可;

7.2设计部分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及资料齐全,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必须通过审批及审查;

7.3施工部分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7.4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1.1勘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1.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1.1.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1.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2.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2.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2.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勘测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可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备高级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已经退休的,要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书。

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已经退休的,要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书。

2.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提供劳动合同。

2.5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若有)、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须提供2019年—2021年审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期间内首次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时间以安全许可证发证日期为准)的企业此项不考核(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业绩要求:2019年以来承担过一个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或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其中一方满足即可(附合同协议书)。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招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报告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5.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及投标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省内企业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5.7投标人须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6.投标人需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6.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须是投标人在职在册持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6.2相关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其它在建工程承诺书,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7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5日08时3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08时30分

4.开标地点: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①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②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③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开标结果无需签名确认;

④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⑤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⑥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楚雄州”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牟定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83号

联系人:苏继华

电话:13529706550

标代理机构:云南梧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580号银河北庭8栋首座商务中心写字楼19楼

联系人:李艳菊

电话:18287878825

行政监督部门: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878-5211381

日 期:2022年 10月20日